落實營建防污 苗縣環保局開辦宣導
【大紀元2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苗栗報導)為了維護民眾健康及確保空氣品質,苗栗縣環保局積極投入營建工程污染管制,以及法規防制設施查核,並擬積極輔導違規工程者,加強執行稽查作業,倘查獲缺失工程,將依「勸導、告發」兩階段程序,確實督導執行必要的處分。
苗栗縣環保局長劉伯舒表示,部分營建業主及承包廠商經常認為營建工程,只要缺失未達10點即可過關,而抱有僥倖心態,這是對法令的不瞭解;另外,營建工程經查核,如屬輕微缺失(缺失記點10點以下),且經現場輔導、函文勸導後,即完成改善者,環保局將依行政指導原則不予處分,惟以一次為限。
劉伯舒說,如查核缺失記點超過10點以上屬嚴重缺失者,或輕微缺失經輔導、勸導仍無明顯改善工程則依法告發,絕不寬貸。因此,環保局自即日起將採「勤查重懲、導禁兼施」,杜絕工地施工污染環境,劉伯舒呼籲各界營建業者務必配合。
劉伯舒指出,若經查核營建工程未能符合管理辦法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環保局除依法告發處分外,也將定期發佈新聞稿公開髒污及缺失嚴重工程業主、承包廠商名單,接受社會公評,請各界營建業主及承包廠商基於自身權益勿觸犯法令而受罰, 共同維護苗栗縣美好的生活環境。
環保局表示,環保局將訂於98年3月3日舉辦一場營建工程管理辦法法規宣導說明會,請各界踴躍參加。有關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可透過網站下載,查閱相關內容,網址為//www.mlepb.gov.tw,或電洽037-277007#221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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