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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港澳居民臨時入境放寬為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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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25日電)入出國及移民署今天表示,根據內政部修正「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即日起港、澳居民來台臨時入境停留,從原本的14日放寬為30日。

移民署表示,這項措施包括港澳居民的落地簽和電子簽。

移民署表示,配合許可辦法修正,增列一、人口販運被害人經鑑別後認定其作證有助於案件偵查或審理者,免除管制申請來台之期間;二、經鑑別為人口販運案被害人且有協助偵辦必要,得延期留台;三、來台傳教弘法,經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審查通過者,得申請在台灣地區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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