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路難行 交通、治安問題大
【大紀元2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張協昇/特稿
路燈是現代化都市公共建設重要的一環,路燈不亮除造成民眾生活不便、易釀成車禍,更會導致宵小、盜賊橫行,台電前晚因包商一時疏忽,造成廣大民眾飽受路燈不亮之苦,雖僅短短一小時,可能衍生的社會成本嚴重損失問題不容輕忽。
犯罪偵防專家研究,根據情境犯罪預防理念,一個地區治安好壞,與當地路燈設置數量及亮度有相當程度關係,過去警政署即曾推動「萬家燈火」計畫,廣設路燈,也有不少商家及社區配合在街角裝設感應燈光,使宵小、盜賊不敢輕舉妄動,藉以消滅治安死角。
可見,藉由路燈把黑夜照亮,不單只方便人們生活,更嚴重影響城市交通與治安,惟前晚南屯區發生大範圍路燈不亮事件,卻暴露出台電對於路燈控管不夠嚴謹的缺失,竟未節制包商權限,任其可影響廣大民眾使用的路燈,且台電事發後一小時才找出原因,萬一民眾因而發生車禍及遭搶、竊,該找誰負責?
因此,未來除了台電有必要對包商再教育外,彼此之間的聯繫、台電對包商的督導及搶修效率方面的提升,都有值得檢討的地方。
另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是,一個集控開關即能影響如此廣大的路燈亮不亮,台電何不思考增設分支開關,萬一類似情況發生或遇到天災集控開關故障時,縮小路燈不亮範圍,可將民眾不便及社會成本損失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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