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魏怡嘉、洪素卿、鍾麗華/台北報導〕景氣寒冬,窮困病友付不出醫藥費,因而延誤、放棄醫療的悲劇時有所聞,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昨日批評,各大醫院擁有高達二十億的醫療社會提撥金,足夠供給二百萬人次看診卻不用,良心道德何在?
醫改會董事長張苙雲表示,依醫療法規定,醫療財團法人醫院應提撥年度醫療收入結餘二十%以上,做為醫療社會提撥金,一半須用於醫療救濟、社區醫療服務及社會服務項目,包括經濟弱勢病患的愛心轉介等,一半做教學研究。
佔15億 長庚:已計畫運用
醫改會由衛生署所公佈的各醫院財務報表,發現各大醫院竟累積了二十億的醫療社會提撥金。醫改會更點名財團法人長庚體系醫院,指其九五年醫療社會提撥金原有十五億,卻在財報上以「醫療社會救助提撥金成長速度遠大於支出」、「預計未來無重大支出」為由,轉列其他收入,九六年長庚財報又改為宣佈十五億將另案提出專案支用計畫。
長庚醫院說明指出,九十三年到九十六年用於社會救濟、社會服務等費用,共十八點九億元,相當於同期應提撥金額一百一十%以上,確實充分運用該項經費。社服經費則因全民健保開辦後,需要經濟補助個案數及補助額度大幅減少,逐年產生結餘,九十五年為符合稅法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將其轉列為其他收入。之後經衛生署指示,提出專案支用計畫,朝擴大放寬醫療救濟、社區醫療服務及其他社會服務等事項支應。
醫改會也點名馬偕、國泰、亞東、振興、彰濱秀傳及中心醫院等六醫院,九六年財報依法應於去年5月上網完成公佈程序,但今在衛署網站上仍未見資料,特別是前三家大醫院,為何衛署網站遲未公開資訊。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這六家醫院均依規定於去年5月前向衛生署提出財報,但審查委員審查時認為有不足之處,一直要求補件,目前都通過二次審查,最近即會上網公告。
對於財團法人醫院提撥的醫療社會提撥金利用率太低,石崇良則指出,這筆錢依法醫院不能任意挪用或轉為收入,雖然醫療法未硬性規定醫院一定要花多少,但衛生署會注意,醫院如果提撥金餘額太多,會要求加緊消化完畢,並於下次財報時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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