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泰安嘉義民雄報導)有關嘉義縣第一個獲中央核定辦理的都市更新再發展計畫,遭民雄鄉都市計畫委員會否決一事,縣政府城鄉發展處長劉培東24日指出,鄉公所提出包括一併遷移鄉公所及鄉代會等任何意見,都可以在都委會中表達與討論,雙方在計畫細節可能有誤解,他今天將拜會公所,就計畫內容進行面對面溝通。
據表示,民雄火車站週邊道路雍塞狹窄,站前腹地有限,卻是行政機關林立,加上停車空間不足,嚴重影響車流順暢與交通安全,民眾飽受塞車之苦,怨聲載道,老舊街容數十年來一成不變,地方發展停滯不前。
為讓民雄人不再塞車,縣府提出都市更新再發展計畫,擬將站前的民雄警分局、戶政事務所及郵局,透過都市計畫變更方式遷往台一線與鐵道西側之間尚未開發的農業區,原有用地將變更為商業區,並增設停車場、親子公園及拓寬道路,以活絡站前商業機能,但這項獲經建會與內政部同意辦理的都市更新計畫,卻未獲鄉都委會支持。
針對民雄鄉公所24日提出的多項意見,劉培東表示,民雄消防分隊將遷往民雄國中西側鄉有地的計畫並未改變,而郵局並非不同意遷移,而是郵局計畫自行找地,若郵局願遷往縣府規劃的機關用地,縣府一定全力配合。
另外,公所認為縣府指稱計畫案將投資八億餘元有誤導民眾之嫌,劉培東表示,重大建設必須先投注建設經費,之後再辦理公地標售,沒有開發,如何吸引民間投資?至於中樂路北側鵝肉街業者反對開發一事,再發展計畫早已將鵝肉街排外,並未納入規劃範圍。
有關鄉公所有意連同公所和鄉代會併同各機關用地遷往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前鄉有地的建議,劉培東表示,任何意見都可以在都委會中陳述與討論,縣府也可以在計畫中的機關用地考量納入公所和鄉代會。惟若遷往表演藝術中心前鄉有地,距離市區相對遙遠,對往返洽公的民眾反而造成不便,是否一併遷移?公所應再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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