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文昌蓉台北報導)台北地方法院持續審理前總統陳水扁家弊案,本週連3天借提傳喚陳水扁到案,24日上午就龍潭購地案部分、下午就國務機要費及洗錢案進行準備程序庭,陳水扁在法庭上沒有認罪,不過最後再度提出交保要求,審判長蔡守訓要求委任律師具狀,下次合議庭在議。整個庭訊歷經10個小時,於晚間7點結束。
上午一開始,陳水扁委任律師以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法官審理不公,表示要向高院遞狀聲請移轉管轄。
隨及庭訊從9點30分展開,前1小時半,辯方及檢方就起訴範圍等程序問題展開攻防戰。雙方並相互指責拖延訴訟。
由於陳水扁略顯消瘦且有疲態,審判長蔡守訓問及是否需要休息時,他表示會「撐下去」。
隨後休息10分鐘後改由陳水扁陳述,他先質疑檢方起訴書內容不具證據力,並解釋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所給的錢是政治獻金,他也將錢捐給黨內候選人,不過,他強調對前101董事長陳敏薰給的台幣1千萬則完全不知情。
此外,他點明檢察官吳文忠押下了馬英九與張瑋津先生的秘密光碟、檢察官朱朝亮則握有李登輝及台聯拿了中共兩億元證據,以及檢察官越方如透過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要求扁特赦馬英九特別費案唯一受刑人余文等事,以質疑司法不公,檢方只辦綠不辦藍,成了「綠偵組」。
之後還提及不辦興票案,更點名蔡守訓引經據典盼馬英九無罪,因此他質疑法官與檢察官為了完成政治任務聯手,就是不放他出去,讓他心灰意冷,他強調認命了但不認罪。
對於龍潭案,他則撇清關係,表示由當時行政院長游錫堃主導。
與珍馬林陳切割 罪推陳鎮慧
至於下午2點半開庭,則進行國務費、洗錢案準備程序庭。檢方認定陳水扁貪汙國務費1億415萬2,395元,並將不法所得金額2,074萬8,307美元洗錢至海外,對此,陳水扁仍回答「不認罪」。
隨後由委任律師輪番答辯,針對國務費提出說明。律師認為國務費與特別費性質相同,台北地方法院之前判決身陷特別費案的馬英九無罪,而扁同樣是因公支出大於被起訴的貪污所得,也應判決無罪。
至於陳水扁當時身為總統,對於國務費如何請領過程完全不知情,所以蒐集發票、報帳,都是於陳鎮慧、林德訊及馬永成處理,扁只是單純拿到費用後花用,並無不法,所以也沒有詐取國務費的意圖。
而第一夫人吳淑珍蒐集假發票,是珍及陳鎮慧之間的處理過程,當時會計已經認定發票無問題,即使用於官邸日常開銷,侵占國務費的罪嫌也不成立。
律師強調,吳淑珍、陳鎮慧、馬永成及林德訓等被告的任何不法行為,都與扁無關。
經過冗長陳述,剩下的1個多小時由陳水扁開始自述案情,他重申沒有不法所得,也無證據證明他將錢匯往海外,至於替下屬犯錯解負責更不能理解。不過,對於家人海外資產,身為國家領導人,有政治及道義責任向全國人民道歉,但沒有法律責任。
他並提出交保要求,蔡守訓則先要求律師具狀,下次合議庭在做討論。整個庭訊歷經10個小時,於晚間7點結束。陳水扁稍晚則在法警戒護下,還押台北看守所。(//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