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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金閒置 台衛署: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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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4日報導】(大紀元記者李雅雲綜合報導)窮困病友無力就醫的事件頻傳,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發現,長庚等13所醫院的新台幣20億元醫療救助未回饋窮困病友,希望輿論壓力讓賺錢的大醫院「苦民所苦」。衛生署表示,將會了解其中是否有調整健保給付的空間。

醫改會在衛生署公布的95、96年財團醫院財務報表中,發現10餘家醫院依「醫療法」規定自醫療盈餘提撥的醫療社會救助金,有20億元遭到閒置,長庚醫院就占15億9,500萬元。估計20億元可讓窮困弱勢的病家,免費接受200萬人次的西醫門診補助。

另外,天主教聖保祿修女會醫院、嘉義基督教醫院、新光醫院、奇美醫院、為恭醫院、彰化基督教醫院、台安醫院與其他5家醫療財團法人醫院,共計約有5億元未用完的醫療社會救助金遭到閒置。

醫改會董事長張苙雲說,財團法人醫院屬於「非營利」醫院,享有稅賦減免與相關獎勵,吸引許多民間捐款幫助,依照「醫療法」的規定,財團法人醫院應提撥醫療盈餘的10%做為醫療社會救助,但這些醫院卻未真正用來幫助弱勢民眾。

張苙雲分析,大都會的高層級醫院多半賺錢,對於長庚把醫療社會救助剩餘款當成收入,她覺得「丟臉」,而且衛生署和中央健保局口口聲聲說要照顧偏遠地區民眾,結果賺錢的醫院愈賺錢,偏遠地區低層級醫院卻賠錢經營,「這合理嗎?」

張苙雲說,醫院常以給付偏低、經營困難為由,要求每年3%到5%的醫療給付成長率,導致健保收支差距加大,民眾面臨保費調漲壓力,醫院賺錢卻未依法回饋社會,民眾難以服氣。況且,現在還有醫院未公布財務或是財報不齊全,外界無法得知醫院盈收是否遭財團法人所屬其他機構或附屬單位給暗摃。

醫改會呼籲,大醫院要苦民所苦,確實執行社會救助提撥金支用,衛生署應督促醫院公布財務,依據醫院真實成本定價,杜絕醫療浪費,不要讓弱勢民眾看得到、用不到。

衛生署發言人王哲超指出,目前不清楚長庚醫院的醫療盈餘是來自健保給付、自費項目、掛號費用或是節省的營運成本,如果健保藥品給付高於長庚的藥品採購成本,衛生署會請健保局去了解,合理調整健保給付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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