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接納證監介入電盈案
【大紀元2月24日訊】(明報新聞網2009年2月24日報導)高等法院接納證監會的要求,介入電盈私有化的法律程序,並要求證監會在21日內提交文件及證據。
證監會昨日突然罕有地運用法定權力,向法院申請介入事件及提供陳辭。高院今早開庭,接納證監會的要求,介入電盈私有化的法律程序,並要求證監會在21日內提交文件及證據,而電盈就有7日時間回應。
法官表示,需解決有關問題後,才會聆訊電盈私有化。
證監這次是首度引用《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85條的權力,在諮詢過財政司長曾俊華後,正式介入事件。至於「當事人」電盈及母公司盈拓,似乎對證監「出手」早有準備,兩公司昨日的回應不約而同是「證監的介入是預期中」。(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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