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2日訊】一系列非法暴力綁架事件發生在我們身邊,發生在倡導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依法治國的今天。2008年2月11日,是大年初五,在武漢市武昌區余家頭柴林賓館九零六號房間,一群孩子在他們的英語教師陳曼的帶領下,正開展他們的少兒培優活動,內容是英語補習和傳統文化教育。主題是如何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下午,武漢市公安局一處十多名公安在處長陸新華的帶領下,闖進柴林賓館九零六號房間,面對著突如其來得恐怖場景,孩子們的天真可愛的笑臉瞬間凝固,轉而變成一片哭喊聲。
公安對小孩和家長進行攝像,並將十幾個小孩和家長隔離,對那些沒有家長看護的小孩又吼又叫,威脅、哄騙小孩說出家長的名字和小孩自己的具體情況,孩子們嚇得哭成一片。這是公安機關侵犯婦女兒童權益。
對一群上課的孩子,一個公安就可以控制住局面,卻衝進來十幾個公安,不知道他們使用的執法依據是什麼。平時市民遇到搶劫時打110報警時頂多來那麼一兩個公安人員,還只是進行一般性的詢問、瞭解。這次為什麼要動用這麼大的警力直接來抓捕一群孩子呢,而且是在大年初五,顯然是事先謀劃已久了。什麼目的?一大群拿國家俸碌的公安興師動眾,在大過年的拿著加班津貼,來幹這麼一件蓄謀已久的行動,真是為了社會穩定?如果在平時遇到匪徒的時候,在真正危難的時候,公安能這麼大批地迅速、及時趕到,那我們真的太幸運了;可是不幸的是,從來沒有體驗過這種被保護的滋味。近十年來我們卻時常被這種突如其來的大批公安不需要出示任何證件、履行任何手續地強行抓走;有如「文革」式的抄家、抓人,沒有任何法律來保護我們,我們被剝奪了公民最基本的權利,公安和執法者蠻橫和歧視的言行,使我們和家人飽受人格侮辱、歧視;受造謠媒體欺騙和權勢高壓,那時人們由於害怕避開我們。當天公安將陳曼、熊英姿二人抓到武漢市二支溝女子收容所,拘留十五天。不知道公安使用什麼法律,行使什麼手續來拘捕這兩個女子。給她們定的是什麼罪名。
本來是一件很普通的孩子培優活動,卻釀成一幕悲慘的結局。然而悲劇才剛剛開始。2008年2月19日,一群身著便衣的人,一大早又來到胡慧芳家,當著她9歲女兒青青的面,暴力綁架了胡慧芳。他們不敢堂堂正正穿著制服,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當著很多街坊鄰居的面,惡徒們根本是毫無顧忌的行兇,兩個男惡警把胡慧芳夾在中間,一邊向外走,一邊用力將胡慧芳的胳膊扭到身後,並將她的頭用力壓住,胡慧芳疼得大叫。青青的爸爸當時在廣西老家,家中只有母女倆人。惡警根本不顧只有9歲的青青無人照料,將她一人留在了家中,無人理會孩子驚恐的大聲哭叫,左鄰右舍也無人敢管,可憐的孩子眼看著媽媽從身邊被綁架而去,家中再無別人,只好將自己一個人鎖在屋裏。而不遠處派出所門口的宣傳畫上,一個警察叔叔面帶笑容正牽著小朋友的手過馬路。公安是執法的,首先自己就要遵守法律,公安人員執法也是有明文規定的,要文明執法,而這些便衣在光天化日之下卻幹出這麼一件暴力綁架抓人事件。卻沒人敢過問、制止。
時隔不久,2008年2月28日,公安又非法綁架了「古唐民風」餐飲店的老闆周肖軍,當時他正在水果湖附近,開車上班的途中,沒有任何手續,沒有任何對家屬的通知,被送往武昌區楊園洗腦班,後又被秘密轉到漢口二道棚洗腦班非法拘禁。所謂「洗腦班」—-610辦公室自己稱為「法制教育學習班」,是中共一級黨委下面的610辦公室辦的,就是610辦公室自己在違法抓人、在破壞法律實施。不是一直在講「依法治國」,「堅持依法執政」嗎?中國的哪條法律允許把公民關押在這種法制教育學習班。那是誰在破壞「依法治國」,誰在破壞「依法執政」。
對法輪功的鎮壓是一個超越一切法律之上的政治運動,目的是不擇一切手段(包括各種非人性、殘忍的手段)打垮法輪功煉功群體。法律也要為這場政治運動服務,受害者得不到任何法律保護,在中國大陸無處伸冤。
其間周肖軍的老母親多次到武漢市公安局、610辦公室、派出所等地查詢,要求見到她唯一的兒子,可是這些機構互相推脫,誰也不願負責表態,卻又費盡心思胡編一些毫不相干的事情強加在周肖軍頭上,為他們荒唐的行動尋找藉口。
武漢市610辦公室和武漢市公安局一處為了撈取政績,共同製造這起綁架事件,同時編造偽證進行陷害,打壓善良百姓、製造恐怖。610辦公室是在1999年為了對法輪功民眾進行鎮壓而由中共中央成立的,是在幕後操縱迫害法輪功,非法抓人、關押人的幕後黑手。上述武昌區楊園洗腦班和二道棚洗腦班就是610開辦的,也就是中共黨委的一個機構在超越法律、超越政府進行非法抓人、非法關押人。而武漢市公安局一處過去叫政治保衛處,現在覺得不好聽改稱國保大隊,在歷史上就是一個專門用來把人定為反革命進行迫害,搞政治運動整人的機構,所以有人過去把它叫做反革命處,是公安系統內的一個毒瘤。如果不是搞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公安局一處就給取消了。所以610辦公室和公安局一處,為了維持它們的存在,某些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地位、利益,就勾結在一起迫害法輪功和善良民眾。它們要經常編造點什麼大案要案欺騙政府、人大,來獲取資金,維持它們的存在。這也就是為什麼在大年初五,拿國家俸碌的公安興師動眾對付一群婦女兒童的目的。在大過年的拿著加班津貼,幹這麼一件蓄謀已久的行動。
2008年5月9日和10日,它們宣佈批捕陳曼、周肖軍、胡慧芳。把人非法關押在「洗腦班」後進行批捕,這也是中國司法機關的特色。那個「洗腦班」是法律允許得關押人的地方嗎?那是誰在違法,是誰在犯罪。
武漢市610說陳蔓等人用法輪功跟共產黨爭奪下一代。帶著自己的孩子去學習,卻被說成是跟共產黨爭奪下一代。其實從法律角度講,這也不是一個罪名。這些孩子都是父母同意,自願來學習的。如果爭奪下一代是一個罪名那也是共產黨自己的罪名。因為共產黨一直在給人灌輸非人性的東西,把黨形容成爹娘;說「爹親娘親不如黨的恩情親」,「黨啊,親愛的媽媽」,讓人放棄自己的祖宗,世上有這樣的親爹娘嗎?!我們教孩子學的文化並沒有超出人類道德範圍,中國人學點自己老祖宗的東西有什麼不好。共產黨在跟孩子的親生父母爭奪下一代。
辦教育真有什麼問題那也是教育局來管,最多隻是工商部門出面,也輪不上公安局來抓人。面對這樣一個讓當事人屈辱,讓旁觀者啼笑皆非的案件,檢察院兩次退給公安一處重新偵察。法治觀念薄弱,長期形成的專制和人治專權思想難以根除,在公檢法機構中還有反映,導致依法行政觀念淡薄,服從領導意志多於服從法律,維護領導權威多於維護法律權威。中國的公檢法機構是在共產黨領導下,受政法委和610控制,檢察院其實是在替610打官司。法律的公正、獨立蕩然無存。2007年檢察機關稱舉報案件逐年減少,少到不敢報導每年具體的舉報案件數量。檢察機關目前能受理的就剩這樣一些類似610和公安一處「舉報」的,用來坑害善良民眾的冤假錯案,人民已失去了對檢察機關的信任。
公安一處編造事實以達到陷害當事人,其實已經犯了利用職權干擾司法公正、破壞法律實施罪。公安一處想要強加的罪名居然是「蓄謀從少兒開始推翻國家政權」。一個有幾百萬軍隊,掌握了全國的武警,操控全國的公檢法、監獄的國家政權,竟然脆弱到了教孩子學習傳統文化,就可以推翻?這不是紙糊的政權,是豆腐渣的,這樣的政權不用推自己就倒了。這個政權還能維持嗎?!教孩子誠實、善良、寬容待人、鍛練身體,對社會不是有百利而無一害,對國家政權有什麼威脅呢?要求公開現場錄像內容,讓所有人看講課的內容是什麼。根據中國現有的法律條文,真正犯法的是公安一處和610組織(參照《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第34條。《憲法》第36條、《刑法》第234條、《刑法》第238條、《刑法》第245條、《刑法》第247條、《刑法》第305條的規定)。
這場迫害不只是針對法輪功群體,同樣是針對中國民眾的迫害。近六十年在中國大陸發生的政治運動,哪一次受傷害的不是民眾。任何運動其參與者最終也是受害者。那些想利用運動撈取利益的積極的執行者,沒有一個有好下場。「文革」時那些運動的領袖、積極地參與者,「文革」後被清算,被定為三種人;受到審查、關押,甚至入獄。善惡有報是天理公正的體現。
我們沒有反對任何政府,我們是在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也在為中國人民創造出自由、民主、祥和的生存環境。今天針對法輪功信仰者迫害的手段,會用同樣被用用來對付其他人,被毒奶粉毒害的孩子,因拆遷而無家可歸的拆遷戶,那些所謂企業改制、破產而下崗的失業人群,同樣被剝奪了上訪的權利。
人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任何打著法律的旗號幹著違法迫害他人的行為,都沒有好下場,會遭到天理報應。還正義於人間,法律決不是給壞人用來呈兇行惡的工具。向民眾講明真情,是想讓世人明白真相,得到善良、正義的人們的援助,使我們親人得到團聚,使受害人能夠得到自由、公正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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