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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行政區劃應妥善分配財源與自治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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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21日電)對於行政區劃議題,學者今天認為,重點應為強化競爭力,規劃時要注意勿排擠次級地方自治團體的財源與自治權限,也不要想一次解決鄉鎮市整併問題,推動時程可拉長為10年。

內政部今天舉行「縣市合併及改制」公聽會並公布政策規劃報告。內政部指出,目前縣市與直轄市的自治量能差距很大,包括人事、組織與中央統籌稅款的分配,直轄市都佔盡優勢,地方財政也出現嚴重問題。

另外,台北縣因準用直轄市規定,大幅增加組織規模、編制員額,排擠台北市與高雄市財政分配,引起爭議;桃園縣目前的人口超過196萬人,也即將採取準用直轄市規定,將再次引發財政排擠衝突。

行政區劃的推動方式,內政部表示,包括「直轄市、縣市合併」、「鄉鎮市區整併」與「實施區自治」三大面向;中央將規劃主導直轄市、縣市合併工作,並鼓勵地方主動提案合併。

在鄉鎮市區整併的部分,內政部認為地方制度法須重新檢討,增訂鄉鎮市區整併的相關機制,透過中央立法引導並建構合併誘因,鼓勵地方主動整併。

內政部則著眼未來直轄市因人口、面積大幅增加,為利都市治理,將實施區自治,實施區長及區民代表的自治選舉。

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副教授楊戊龍認為,政府投入行政區劃工作,一定是最好的嗎?他說,地方沒有共識時,政府不應堅持從上而下的途徑去處理。

國立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呂育誠表示,整體行政區劃應考慮區域差異,包括西部、東部、本島和離島是否要一體適用同樣的制度。政府應提供地方選擇空間,特別是涉及原住民等族群分布的問題,讓不同區塊的民眾能選擇想要的運作機制。

國立暨南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教授江大樹也說,行政區劃工程艱鉅,政府規劃時要注意不要排擠次級地方自治團體的財源與自治權限;在推動鄉鎮市區整併工作時,應考慮每個地區的差異,不要想在同一時間點,一次解決整併的問題,應把時間拉長為10年至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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