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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城福州人泣不成聲﹕老家住房慘遭強拆

--上百戶房屋被強拆 福州老鄉無家可歸

【大紀元2月21日訊】 【大紀元記者周棋費城報導】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一個發生在費城華人身上實實在在的事。福建福州市倉山區幾十戶人家沒地方吃住﹐政府說給錢補償﹐可四年過去了仍不見一分一文﹐七十多歲老人氣的中風﹐國內人士費盡心機寄出錄像光盤﹐請海外同鄉曝光當局的慘無人道……

  福州人江小姐家住費城華埠,幾個月前﹐她向記者哭訴了她和她附近上百戶居民在福建福州市倉山區蒼山鎮萬裡村的經歷﹐他們的房子被強迫拆掉﹐想上訪反而被抓被打、村民們至今仍無歸宿。











  在電話上﹐江小姐沒說幾句就已經泣不成聲。她不得不停下一個星期的工作﹐來安撫受傷的心靈。江小姐的老鄉托人冒險把她家鄉的房子被一點點燒光的錄像帶給了她,看著電視屏幕上的烈火慢慢的把一棟棟房子化為烏有,周圍幾十名村民只能眼睜睜的看著,還有幾十名警察在防護。在海外辛辛苦苦打工掙來的錢﹐在國內老家買了房子﹐反而因政府的需要被強制拆遷、至今沒收到一份錢的補償。她憤怒的問到﹐這到底是什麼世道?

  江小姐遞給我4份國內老鄉電傳過來的上訪信,都是她老家的上百戶人家為了保護自己應有的房子,四年來所遭遇的一切:一封是2008年8月1日福建福州市倉山區萬裡村100多戶尚未搬遷的村居民(簽名)寫的致「檢查部舉報中心」領導的舉報材料,上面蓋著68位中文簽字和手印,以及各自的電話號碼;一份是 2008年5月1日福建福州市倉山區蒼山鎮萬裡村100多戶尚未搬遷的村居民及受害人寫的「公權力的行使必須受到法律的有力規制—憤怒控訴福州市政府及倉山區政府某些人極其殘忍的強制拆遷」;一份是2008年6月17日福建福州市倉山區萬裡村100多戶尚未搬遷的及北京上訪村居民寫的「強烈要求上級領導依據《涉法涉訴信訪責任追究規定》嚴肅追究福州市及倉山區政法部門某些人的失職、瀆職行為」;一份是蓋著手印的2008年7月29日福建福州市倉山區萬裡村16戶赴京上訪的村居民寫的「強烈要求依法嚴肅查處福州市倉山區公安分局嚴玉光伙同黑社會人員殘酷迫害正常上訪人的罪行」。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福州市倉山區萬裡村有100多戶居民,手中有福州市人民政府頒發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在沒有同意把房子讓出的情況下,在至今未收到一份錢的土地補償款的情況下,他們被非法強制搬遷。在四年多的時間裡,倉山區政府動用公安、法院、城管執法隊等專政工具,對擁有合法《產權證》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的村居民進行了19次強行拆遷、暴力拆除,多次采用放火、斷水、斷電、派黑社會進入村裡進行搶劫、毆打無辜百姓,甚至對未成年尚在學校讀書的女生用手銬銬走,達到脅迫群眾搬遷的目的。截至2008年5月1日,在搬遷的630多戶中,79戶被強制拆除,還有40多戶村居民等待他們的強制拆除。被強制拆遷的79戶人家,四年多來,至今絕大多數沒有得到妥善安置,仍過著流浪的生活。

  2003年﹐福州市倉山區政府與福州市國土資源局相互勾結,在未經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沒有辦理征收征用萬裡村集體土地的有關文件、更沒有對其土地進行補償且土地補償款未到位的情況下﹐僅憑倉政綜字【2003 】252號《關於首山舊屋區改造范圍內有關土地權屬的函》 「經與村、鎮協商同意將其劃歸國有,列入舊屋區改造范圍」﹐就將萬裡村的集體土地和宅基地、以國有土地掛牌拍賣出讓。這嚴重違反中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八條 「誠實規劃區內集體所有的土地,經依法征收征用轉為國有土地後,該幅國有土地使用權才可有償出讓」的規定。

  2004年3月18日開始﹐在福州市倉山區萬裡村進行的《首山舊屋改造》是原倉山區委書記張森興等一批貪官與上級有關部門的某些領導,置憲法、法律與人民的根本利益於不顧,非法批准占用農民土地、違法批准拆遷,違法強制拆遷之案件。2006年6月﹐張森興一伙貪官被逮捕。2004年3月18日福州市房地產管理局對《首山舊屋改造》發放的《拆遷許可證》﹐是在拆遷五要件不具備的情況下,僅利用個人手中掌握的權力而發放的。福州市房地產管理局局長張文俊已於 2008年6月被依法逮捕。這成為2008年1月9日中央建設部公布的全國26起房地產違法違規典型案例之一。

  在頒發所謂的《拆遷許可證》才一個月,2004年5月6日,倉山區委、區政府組織成千人開始暴力拆遷,對手無寸鐵的居民下毒手。

  2005年12月2日﹐原福州市倉山區委書記張森興等人策劃制造了一起法官暴打無辜百姓的流血事件,他們竟顛倒黑白,反以暴力抗法、妨礙執行公務之罪逮捕五人,其中一人僅是因在場攝像取證而被關押,關押長達360天之久。

  原倉山區委書記張森興被捕後,以范美先為倉山區委、區政府領導,對維權的人民進行更為瘋狂、更殘酷的暴力拆遷。最為嚴重的就是2008年4月30日,福州市政府與倉山區政府組織一千多人動用了十一部大型鉤機,一整天就瘋狂的非法拆除了萬裡村二十二棟村居民房屋,共計27戶,迫使近百人無家可歸、流血流淚。創造了中共在十七大後全國野蠻拆遷、暴力拆遷之最、殘忍程度之冠。四年多來,對維權村居民上訪時任意抓捕、關押達七十余人次,嚴重侵犯公民人權。

  2008年6月,福州市倉山區萬裡村17位村民到北京中紀委最高人民法院上訪後,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盤問並被帶到天安門派出所。後被福州市倉山區政府接回倉山區黨校,不給飯吃。在群眾強烈要求下,14人被放,另3人以擾亂首都正常社會秩序罪名被行政拘留5天。中國的法律《涉法涉訴信訪責任追究規定》規定:「打擊報復或非法拘禁﹑迫害信訪人的,必須對政法部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等人員要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08年7月﹐福州市倉山區萬裡村16位村民不服再次赴京上訪。在北京大柵欄糧三旅館睡覺時﹐他們被倉山區政府派出的40多歹徒包圍。歹徒個個光頭,身上紋身,在倉山公安分局嚴玉光(警號130086)指揮下,態度極其凶惡。福州市駐京辦官員高仁前粗暴的說:「老子在天子底下,我愛抓誰就抓誰」。村民王光通被非法關押14天,完全失去人身自由,不僅不讓洗澡,連三餐都僅是特辣的方便面。其中有九餐連方便面都沒有的吃。王的行李和錢被沒收,不能換衣服,不能打電話﹐嚴重剝奪王的人身自由。到現在被歹徒搶走的行李、身份證、錢、衣褲也沒還。

  在一份蓋著68位手印的上訪信「致檢查部舉報中心領導的一份舉報材料」中寫到:尊敬的監察部舉報中心領導並轉呈馬部長:您們好!我們是福建福州市倉山區萬裡村所謂《首山舊屋改造》范圍內尚未搬遷的100多戶居民。現鄭重向你們舉報發生在此項拆遷工程項目中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瘋狂迫害弱勢群體、殘酷鎮壓維權百姓的某些官員的犯罪行為,請予以查處。

  然而,有誰能來查處?有誰能歸還江小姐和她老鄉的房子?讓他們能有安家之地?江小姐說:現在中國就是政、企不分,不管老百姓的死活,村裡一個八十歲的老人說:「我經過了幾個朝代,沒發生過這樣的事。日本人、國民黨怎麼壞沒壞到這份上,沒有這麼不講道理的。這麼沒法律。」江小姐說她的老鄉心情壞透了。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人氣的中風。四年前就說給1萬五千元的安家費,可四年過去了,不見一分錢。在中國真是狀告無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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