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新聞評議委員會於今(17)日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即將送立院審核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造成多方爭議項目進行座談。草案中有關置入性行銷、廣告分級制、回覆權及引進司法有關「假處分」有相當多的討論,與會業者及學者一致認為讓自律機制先起動,法律限制在後,才是NCC應該重視的基礎。
最受爭議的「置入行銷」,目前在台灣媒體生態中非常氾濫,收視率的競爭下產生商業力量的入侵,一般節目的置入行銷,國內外有正反意見的探討,但對新聞的置入行銷,一般認為不予支持。
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胡幼偉指出,台灣最大的置入行銷就是中華民國政府,每年編預算宣導政策,電視台收了費用播出置入性行銷節目被處罰,而NCC又隸屬政府部門。他認為立場不清,日後一定會衍生問題。
胡幼偉舉例說,電視台這些年報媽祖繞境常連續報導幾天,是否是置入行銷,置入行銷的業主又是誰,媽祖嗎?還是相關單位?他希望衛廣法能在說明上更淺顯易懂。
新聞媒體自律協會委員李念祖表示,置入性行銷是該有所規範,拿捏在條文上仍不明確。
與會的多家業者有感NCC的使命感和急迫性,但衛廣法的罰則太重,限制太多,讓業者學者有回復戒嚴的疑慮。
TVBS新聞部副理吳依玫說,衛廣法在定義上及執法細節,會限制了媒體新聞的發展,業者之間的規範遠比政府法令來的有效,希望藉由自律的方式來免除他律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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