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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習慣將機車停在停車格兩側的車主小心了,被人挪移慘遭拖吊的案件增多,尤以捷運車站週邊最嚴重;交通局強調,車主提出申訴時,須負舉證責任,唯一方法是離去前拍照存證。
高雄市執行街道美化工程後,針對違規機車的拖吊日趨嚴格,但市區機車停車格數量少,尤其捷運車站周邊更是一位難求,無辜遭挪移拖吊的案件最多。
一名黃姓女大學生,日前將機車停在捷運中央公園站附近的停車格,晚上牽車時發現車子不見了,巡邏經過員警時,還提醒她是不是記錯地方?後來她打電話到拖吊場詢問,證實機車竟然停在停車格外遭拖吊,莫名其妙損失850元。
離開前拍照存證 申訴可不罰
市府交通局停管中心主任林雅敏指出,這類申訴個案確實有增加情形,若車主能附上有日期的舉證照片,交通局通常同意不罰。可惜的是,雖然現在手機都有照相功能,大部分機車車主並未養成離去前拍照存證的習慣,申訴成功案例不多。
林雅敏說,據統計,停在最旁邊一格的機車,遭挪移機率最高,她呼籲車主盡量將機車停在中間的停車格,並且鎖上龍頭鎖。
警方表示,將他人機車挪出停車格,這種缺乏公德心的行為,並無相關法令可罰;另有民眾建議應比照台北市,在機車停車格兩側加裝立柱,可減少被挪移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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