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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簽CECA 海陸兩會步調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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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政府是否要立即推動與對岸簽署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CECA ),部門態度尚待統合。相較海基會的積極,陸委會則持審慎態度,除認為應待社會有共識後再推,也不認為協議範圍屬「全面性」。

海基會積極:名稱不重要

至於媒體報導國安會秘書長蘇起指兩岸未來簽署CECA政策已定調,未來會透過海基會與對岸談判,但蘇起並未明確表達推動的期程;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說,上半年第三次江陳會談協商議題已敲定,CECA並未納入。

與中國簽署兩岸經貿協議,是馬英九的競選政見,但協議的內容為何,馬團隊從未說清楚,也引起外界質疑不斷。有人擔心是否將變成「一中共同市場」,流失既有優勢;也有人認為將像中國與港、澳所簽的「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 ),形同被政治矮化。

相關部門包括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等對兩岸儘快簽署經濟協議,態度積極,除認為名稱並不重要,也強調兩岸一旦簽署,將會有助於台灣繼續擴大與東協等主要貿易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 )。

部分經貿系統也持類似立場,並把無法與其他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推說是因兩岸經貿關係不夠開放。

陸委會審慎:待社會共識

至於陸委會態度,則強調穩步的立場。相較於江丙坤認為名稱不重要,陸委會在相關說帖上明確說不可能稱CEPA,因為港澳的安排不適用台灣。另表示CECA在社會上無共識,政府不會「貿然推動」。

劉德勳進一步說,CECA是總統的競選政見,落實是各部會應努力的方向,也是兩岸經貿正常化必經之路。但CECA範圍與項目相當廣泛,以何種名稱內容進行,部會需討論後,兩岸才可能協商。

陸委會副主委傅棟成也說,兩岸即便簽署經濟合作協議,也不該是用「全面性」的字眼或概念。因為兩岸的經貿並未正常化,如何能立刻跳到全面性的經貿關係?陸委會的說法,顯示對協議的內容與範圍,不宜無限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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