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才能吃一頓飽飯一九六四年我出生在陝北農村。那是中國人普遍貧窮的時代,我們在這普遍貧窮的環境裏又是屬於最窮的。記憶中的父親常常坐在炕頭上自言自語「什麼時候才能吃一頓飽飯?」我十歲那年父親去世了。父親在醫院那段時間我們已經傾家蕩產。他走的時候家裏欠了醫院八十塊錢,連屍體都領不出來。
我踏上了回家的路。第一天我一口氣走了八十里路,到了黃陵縣城,一點東西都沒吃,肚子餓得很厲害。經過一家食堂的時候,我看到裏面的人在炸油條。那時已經是農曆的十一月份,我身上穿著一套破舊的上衣,我把衣服脫下來捧上去說:「我快餓死了,能不能換兩根油條?」
愛一個人,就是把自己的生命和那個人的生命聯在一起。一九八五年,青春靚麗的女通訊兵耿和在軍營中與伙食管理員高智晟相遇,被其善良的人品所吸引,從傾心、愛慕,最後兩個生命緊緊地拴在了一起。
九八年在烏魯木齊,有一次高智晟回家交給耿和一筆錢,耿和一看都是零錢,問是怎麼回事,高智晟告訴她:「當事人給我的代理費都是十塊二十塊湊起來的,那是他們的血汗錢。我的錢掙得越多,我的當事人的苦難也就越多!」
命運沒讓高智晟選擇,從他律師執業第一天開始,就匆匆把他拋進了扶羸弱,護一方的角色。很難說這個角色對高智晟最終意味著什麼,但有一點是肯定的,一個維權律師要比其他的律師承擔更為深重的道義,付出加倍的艱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