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09預算 物業稅增4%
【大紀元2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綜合報導)2月10日(週二),加拿大多倫多市推出了總值87億元的2009年財政預算,其中從物業稅中獲得的收入將增加2.5%,相當於8,300萬元。為此多倫多住宅物業稅將增加4%,對於估價在387,000元的物業,每年的物業稅增加金額為89元。
市長苗大偉說,物業稅的增加相當於每天0.25元。不過,為低收入老人及殘疾人士提供的、延遲或免除繳納物業稅增加部分的政策會擴展,將會有另外22,000個家庭符合條件。
被問及為何市府在經濟衰退期加稅時,苗大偉說,法律規定,市府不能有赤字。這與聯邦政府不同,他們可以在經濟下滑時,可用赤字預算來刺激經濟。市府要持續地建設這個城市;我們必須向人及環境投資。要做到這些,納稅人需要多付出一些。
市府將從物業稅中獲得的8,300萬元增加的收入,居民納稅人將負擔其中的5,700萬元,非居民納稅人將負責2,600萬元。
市府預算委員會主席、市議員Shelley Carroll說,預算中沒有大的服務減少。一些設施使用費會增加,但土地轉讓費及個人車輛稅不會增加。苗大偉說,公共交通、員警、鏟雪及社會福利是使運作成本升高的主要原因。市府已經想辦法減少了1億元的費用開支。
2009年總值87億元的多倫多預算中,32%用於支付安省要求的、費用分享的服務;17%用來給居民及商業提供員警、消防及醫療急救服務;16%用來支付公車費未能包括的公交營運費用;14%用來提供其他市政服務,比如公園、森林及娛樂、圖書館、道路維修、鏟雪、經濟發展、計劃、市政牌照及標準。
市府的收入包括物業稅(39%),省府給它所支援的服務的付款(24%),設施使用費(15%),聯邦資助及撥款(2%),以及其他收入;土地轉讓及個人車輛稅在2009年的收入將占市府總收入的2%。
在介紹2009年多倫多預算時,市長要求市府經理每季度向市議會通報反映多倫多市經濟狀況的關鍵經濟資料,並提出調整預算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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