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我的終身遺恨
【大紀元2月1日訊】直到最後一刻,我也沒能見上母親一面。
今年是”六四”二十周年。中國的人權問題再一次成為舉世矚目的焦點。這裏我講一件我自己的事情
去國二十二年,我最大的遺恨是,在母親臨終之際,作為母親唯一的兒子,我竟未能見上她最後一面。
2000年8月的一天,我收到姐姐妹妹自成都家中來信,得知母親病危,心焦如焚。我意識到這是最後的 時候,如果我現在不趕回國去見母親,那就永遠見不到了。我知道,中國政府有禁止回國的黑名單,我的名字在名單上。儘管我思念家國,但此前從不曾向領館提出 過回國申請。然而這一次我不得不破例。我給認識的領事打了電話,對方回答說要向上面請示。我也給家人打了電話,說我正在申請簽證,並寬慰她們說很可能批准 成行。
數日後,領事回話”不行”。與此同時,我收到母親來信。生命垂危的母親,神智依然十分清醒,只是字跡不如以前工整。母親寫道:” 關於給領事館打電話要求答應你們回來一事,我認為沒必要,即便他們答應了我也不想讓你們回來。你們若回來,我擔心就受不了。我可信不過他們。當初老毛親自 命令起義人員過往一切概不追咎,結果手中拿著這命令人就給殺了。我對這一點到閉目時都忘不了的。”
母親講的是父親的遭遇。我父親原是國民黨軍人,49年他所在的那支軍隊的軍長宣佈”起義投誠”,於是我父親又成了解放軍。隨軍”起義”,又成為解放軍。當時共產黨說”起義光榮”,保證”既往不咎”,還發過一紙證書,我家的門口還掛了一塊”光榮軍屬”的木 牌。但是到了52年”鎮反”運動,父親卻被定為”歷史反革命”而慘遭殺害。那時,我姐姐十一歲,我五歲,妹妹還不到兩歲。母親驚悉噩耗,痛不欲生。她準備把姐姐、妹妹和我分別送給親戚,然後回老家投井自盡;但終因捨不下三個年幼的兒女,不忍心讓我們既失去父親,再失去母親,於是咬牙活下來,並以加倍的愛護,撫育我們成人。
放下母親的信,我不禁想:也許母親說的是對的。雖然按我的估計,如果當局允許我回國探望,應當不會危及我的安全;可是母親卻不能不擔驚受怕。如果我回去了,一大堆員警整天盯著你,在你家周圍打轉,也許還要叫你出去跟他們談話。這對我母親會產生多大的精神壓力,會勾起她多少痛苦的回憶和深藏的恐懼。就算他們在我母親面前信誓旦旦,說保證讓我平安回美,想到父親的悲慘命運,母親怎麼能放得下心?我不能不想,也許,我不回去,母親反而會走得更安心。
就這樣,直到最後一刻,我也沒能見上母親一面。
──轉自《人與人權》09年2月號(//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