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爬路燈觸電摔死 高市府賠188萬
【大紀元12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7日電)高雄市政府法制局今天指出,去年最大1筆國賠支出,是1名受僱工人為拆除路燈旗於雨天攀爬路燈,因漏電導致觸電身亡,經市府與死者家屬和解,市府以新台幣188萬元賠償死者家屬。
法制局長許銘春於列席市議會99年地方總預算審查二讀會,報告法制局於去年國家賠償案中的特殊案例,同時說明公共設施安全度已逐年提高,所以98年截至11月成立的國賠案共11件,賠償總額是63萬7000元。
許銘春說,市府每年編列600萬元國賠準備金,去年支出最大一筆國賠款是發生在民國94年的案例,官司經過多年纏訟,去年市府養工處終於和死者家屬和解,賠款188萬3800元。
許銘春說,陳姓死者受僱於公關公司,負責拆除懸掛於路燈上的音樂季廣告旗幟(俗稱路燈旗)。陳姓工人拆除路燈旗當晚為方便工作,攀爬路燈;因為漏電,工人跌落致命。
許銘春不諱言指出,死者家屬多次向市府申請國賠未果,死者家屬於96年提出告訴,法院於97年盼市府與死者家屬和解。許銘春說,市府的立場很清楚,因為路燈是供照明,不是給拆除路燈旗工人攀爬的,所以國賠申請未被同意,後來訴訟過程經法院建議和解。
至於今年11件國賠案,許銘春表示,包括路面坑洞、路樹傾倒壓毀車輛等居多,市府共判賠款63萬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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