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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朝野共識 台推動不在籍投票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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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6日電)不在籍投票制度方便選民投票且保障選舉權,是國際潮流趨勢,內政部與中央選舉委員會都認為勢在必行。不過,仍需凝聚朝野共識、全民信心,且提出完整選務配套,才能順利推行。

台灣實施民主選舉多年,有部分選民在投票日當天因故無法到戶籍所在地的投票所投票,喪失投下神聖一票的權利,以致社會常有採行不在籍投票的建議。

不在籍投票方式有許多種,包括以郵寄投票方式代替親自投票的「通訊投票」、委託他人代表投票的「代理投票」、「提前投票」、將選票由戶籍地轉移至工作地,目前已適用於選務人員的「移轉投票」等方式。

不管哪一種施行方式都牽涉跨選舉區的選舉人名冊編造、申請及查核程序、選票的移轉和計算、選票運送、如何維持秘密投票等問題,選務作業規劃相對複雜。且牽動政黨利益、民眾對制度推行的信心、選舉結果翻盤與否,各界對施行方式看法不一。

以通訊投票為例,雖然許多國家採行,但在台灣,因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副總統選舉在海外的人民要「返國行使選舉權」,海外要採行通訊投票,勢必得修憲。

除此之外,選票能否順利寄達選民手中,並確定是選民本人所圈蓋的選票,都是通訊投票面臨的問題。

中選會與內政部曾分別召開公聽會廣徵民意,內政部公聽會多數建議採已有施行經驗、要事先申請的「移轉投票」,以單一選舉區選舉優先推動,並以國內實施為主。

中選會的研究方案也建議全面實施「移轉投票」,從全國同一選舉區、只有一種選票,選務作業較單純的總統選舉開始施行。

內政部打算修改選舉罷免法增列推行不在籍投票,身兼中選會委員的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說,會再通盤考量推動不在籍投票,原則是從簡單到複雜,循序漸進推動,內政部會提出修法版本。

實施不在籍投票可保障民眾選舉權,但將使選務更趨複雜,因此,加強選務人員訓練,確保選務工作零缺失,避免引發糾紛,將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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