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光瑩台北4日電)行政院環保署今天修正發布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規定,要求廠商自99年3月起,蚊香劑申請一律須透過網路提出,且必須提供近1年內之戴奧辛含量檢測報告。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處長王俊淵今天受訪表示,原有規定並未限制蚊香戴奧辛檢測報告時限,導致有廠商拿10年前的報告充數。為消除民眾對蚊香戴奧辛過量的疑慮,毒管處修正規定蚊香申請許可證時,必須拿最新的報告送審。
王俊淵表示,蚊香本體戴奧辛含量若超過20皮克(每皮克是10的負12次方公克),將立即強制產品下架,日後也不再核發許可證給超標廠商。
王俊淵說,網路申請除可方便廠商資料填寫提交,並可加速核發的速度及加強業者申請案文件品質。這次為推動電子化政府修正的申請規定,有助台灣環境用藥在國內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