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涉助偽立遺囑 定罪恐免職
【大紀元12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31日電)桃園地方法院女法官汪曉君先前擔任律師時,涉嫌協助他人以偽立遺囑的方式詐得千萬現金、土地等財產,台北地檢署今天依偽造文書起訴汪曉君;若往後定罪,可能遭免職處分。
根據北檢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桃園地院女法官汪曉君在民國93年間擔任律師,並於同年9月受孫苗委託,以新台幣3萬元代價協助處理公婆胡獻昂、胡陳玉英遺囑。
起訴書指出,胡獻昂當時高齡99歲,患有重度老人失智症,而孫苗當時僅自行口述遺囑內容,由汪曉君代筆書立遺囑,其後再由已喪失行為能力的胡獻昂和完全不知情也不識字的胡陳玉英簽名。
胡獻昂遺囑的內容約定,將胡獻昂所有現金1041萬餘元和每半年的退休俸分配給胡陳玉英;而胡陳玉英遺囑內容,則是將所有現金及土地、房屋等全數由孫苗及其子共同繼承。
隔年1月胡獻昂死亡後,其餘子女發現父親遺產全轉至孫苗帳戶,認為孫苗偽立遺囑,因此控告孫苗,並由台灣高等法院判刑2年6月,現於最高法院上訴中。此案於法院開庭時,法官認為汪曉君與孫苗實為共犯,因此也告發汪曉君偽造文書,北檢今天對汪曉君提起公訴。
依照司法人員人事條例規定,司法官若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罪刑確定,且未獲緩刑或易科罰金,即可給予免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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