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年新制度 元旦起法院不得夜間訊問
【大紀元12月31日訊】(據中廣新聞杜大號 報導)司法院今天在年終記者會上宣布,從明年一月一日開始,法院將不得進行夜間訊問,包括深夜十一點訊問還沒有結束,或者十一點過後聲請的羈押案件,被告都有權拒絕,法院也必須提供住宿讓被告休息到隔天早上。司法院表示,這項措施除了避免疲勞訊問引發爭議,也將是保障人權的一大步。
由於司法案件有些相當複雜,又具有爭議性,往往要開夜車,讓檢辯雙方和旁聽席民眾累翻了,就像先前法院召開羈押庭決定是否羈押前陳總陳水扁,馬拉松式的庭訊,經常要搞到三更半夜,造成疲勞訊問,有影響人權之虞,因此,司法院修法之後,由刑事廳長林俊益宣布,從明年一月一日開始,法院不得進行夜間訊問,被告也有權拒絕。
也由於深夜十一點到隔天八點不得訊問,法院也陸續建置休息場所,提供寢具、早餐和盥洗用具,讓被告充分休息。這也是司法制度上,為了保障人權跨出新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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