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環保局前副局長嚴舜鈞受賄判刑11年
【大紀元12月25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5日電)近日上海官場掀起新一波反貪腐風暴,繼前天上海普陀區前區長蔡志強涉貪污被逮捕後,上海市中級法院昨天一審判決,市環保局原副局長嚴舜鈞受賄人民幣100餘萬元,判刑11年。
據新華社報導,嚴舜鈞生於1946年,1997年11月起擔任上海市環保局副局長職務。從2000年起幫助多家公司牟取利益、承接環境項目;在環保局內擅自設立加快環評報告審批速度的綠色通道。
從2000年到2008年退休,嚴舜鈞共收受賄賂人民幣100餘萬元,其中人民幣86.4 萬元,美金2萬元,歐元4000元。
除嚴舜釣被判刑外,近日上海有多名官員涉及貪污中箭落馬。
包括上海市普陀區前區長蔡志強,日前因涉嫌受賄已遭逮捕。以及上海市普陀區前辦公室主任殷坤能也因涉嫌受賄,於12月22日被逮捕。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