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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視跑馬燈亂花的 NCC要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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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劉榮/綜合報導〕電視機螢幕上下左右都有跑馬燈太花俏,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打算管制。不過也有學者直指,跑馬燈是市場機制的一環,政府要管,似乎介入業者經營,透過業者的公會或相關組織,自行約束比較妥當。

至於有線電視盜接問題,部分立委建議修法,對私接行為視同竊盜罪,處以刑責及重罰;但NCC及法務部都認為,在現行法令基礎下重罰,恐有違比例原則。NCC同意在半年內,提出兼顧收視戶及有線電視業者的方案,解決盜接問題。

立委葉宜津昨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表示,電視螢幕常常上下左右都出現跑馬燈,上面跑系統業者廣告、下面跑電視台廣告、旁邊跑新聞,畫面比霓虹燈還亂,電視收視品質這麼差,有線電視業者收費也沒降低。

擬訂定插播式字幕管理辦法

對立委批評,NCC也認同。NCC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表示,正在著手修訂中的衛廣法草案,將會對於這類「插播式字幕」加以管制。包括字幕使用標準、字幕方向、跑馬燈該在螢幕上下或左右一處或幾處插播、字體大小等,未來NCC將制訂「插播式字幕管理辦法」明定。

何吉森表示,購物台頻道常用跑馬燈跑產品資訊,這一塊會放鬆管理,但一般頻道跑馬燈呈現內容,要避免節目廣告化。

衛廣法草案中規定,以後違反「插播式字幕」者予以警告,或處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草案已經送行政院審查。

不過佛光大學傳播系副教授蔣安國表示,有頻道業者認為螢幕上呈現多元訊息會拉抬收視率,所以上下左右都跑,這是市場機制,如果這類事情政府都要介入,作法需要斟酌。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陳朝平指出,電視螢幕跑系統台的資訊,不外修馬路、重大活動交通管制的路段等,有時候還有政府的政令宣導,國外電視也是這樣呈現,這一塊很難管。

全國衛星廣播電視公會秘書長鍾瑞昌則說,現在衛廣法及「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跑馬燈可以出現公益資訊及節目有關訊息,行之多年,NCC不需管制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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