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院決議 使用天然氣超過基本費 基本費免繳
【大紀元12月23日訊】(據中廣新聞程平報導)消基會曾經在今年發出呼籲,主張公用事業「基本費」制度應該取消,立法院經委會今天決議,要求天然氣用戶實際使用量超過「基本費」時,也應該比照電價,以「實際用量」收費,不得再收取基本費。
民進黨立委潘孟安認為,天然氣公司在鋪設管線時的費用,消費者在申裝明明就已經繳費,但天然氣公司每期帳單卻還要向消費者收取基本費,實在不合理。
就在潘孟安及同黨立委蘇震清、陳啟昱的要求下,立法院經委會23日也通過一項決議,要求當消費者實際使用量超過基本費時,天然氣公司就不能再收基本費,而是用實際用量來計價,不過由於天然氣公司都是民股超過50%民營公司,因此潘孟安強調,經濟部能源局應該要出面來管一管。
潘孟安說,接下來還有自來水費,不合理的基本費,也要要求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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