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22日電)郭姓男子被控利用擔任大樓保全機會拆客戶寄交銀行信件,用膠帶黏合客戶已剪卡的信用卡提領現金。台北地院判2年徒刑外加拘役12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書,郭姓男子擔任台北市中山區大樓保全,負責收受郵寄至大樓內銀行信件,卻因個人經濟困難,意圖使用上網盜刷、盜用信用卡預借現金等方式獲利。
判決書指出,郭姓男子自97年7月至98年2月,私自拆開信用卡客戶寄至銀行信件共58封,抄錄客戶的信用卡號、檢核碼等資料,準備日後上網盜刷。
判決書表示,郭姓男子拆閱信件時,發現部分信件中有客戶已剪斷的信用卡,他將信用卡以膠帶黏合,並以此至提款機盜領現金,合計得手新台幣4萬元。
法院審理後,判處郭男6個業務侵占罪、52個非法開拆郵件罪、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但衡量郭男已有悔意,保全公司也已代表賠償銀行損失,因此量處有期徒刑2年外加拘役12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