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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不法所得上億 首謀1審判13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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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縣2日電)男子石仲安去年起組成詐騙集團,謊稱被害人帳戶因涉及洗錢遭檢警監控,再從中詐騙金錢高達新台幣1億23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判處13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桃園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書指出,石仲安等6名嫌疑人去年起組成詐騙集團,假冒金融機構員工、司法警察、檢察官等名義,向被害民眾謊稱名下的銀行帳戶因涉及洗錢,而被檢警監控。

判決書指出,集團要求被害人全數提領帳戶金額,否則凍結帳戶,使得被害民眾心生畏懼。集團隨後分工,教唆車手持偽造證件,假冒檢察官身分,前往被害人住處附近,騙走領取的款項。

判決書指出,集團利用類似手法至少有23名被害人上當,詐騙金額高達1億2300多萬元。

桃園地方法院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判處石仲安有期徒刑13年,另外共犯也被判處3年到14年不等的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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