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打假球
【大紀元12月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徐正揚/台北報導〕檢調偵辦職棒打假球案尚未偵結,熊隊即大動作採取民事途徑,為防止涉案球員脫產,熊隊已聲請法院凍結熊隊投手許文雄名下300萬元財產獲准,這也是首次有國內職棒球員因假球案被假扣押財產。
*熊隊聲請 法官裁定*
據了解,除了許文雄,熊隊也將陸續對其他涉案球員野手黃小偉、蔣智聰等人聲請假扣押;法院表示,假扣押為秘密案件,無法對此說明。
熊隊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球員財產獲准後,將在收到裁定書後繳交聲請查扣金額三分之一的保證金,即可進行調查球員名下財產,再由法院對球員名下存款、汽車、房子等動產不動產進行查扣;熊隊聲請查封許文雄300萬元,必須先繳100萬元擔保金給法院。
球團獲准假扣押球員財產後,必須提起民事訴訟,向球員訴請「損害賠償」,勝訴後即由假扣押財產中抵償,假扣押為民事訴訟判決確定前的保全動作,以防被告脫產。
若將來熊隊敗訴,球員也可反過來,要求法院從熊隊繳交的擔保金中賠償球員損失。
熊隊已陸續有蔡英峰、蔡宗佑、許文雄、蔣智聰與黃小偉5名球員被約談,這5人全部交保,熊隊已表示將與他們解約並求償。
對於凍結涉案球員財產,La new熊隊老闆劉保佑昨天在叩應節目上宣示,將對涉賭球員甚至組頭提出告訴,熊隊副領隊蘇敬軒只強調,「等時機點到了,再正式向大家說明。」
早在2005年陳昭穎等球員涉案時,劉保佑就有「向球員(與組頭 )求償」的想法,但當時的球員合約並無相關條文之規範,直到2007年再次爆發涉賭案,聯盟在球員合約中增列「若涉及不法遭判刑,球團得追回2倍簽約金及過去支付薪資」的賠償條款,球團才於法有據。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