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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
【大紀元12月18日訊】(中廣新聞網╱戴瑞芬)「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明年一月七號、就要公告屆滿半年,依法必須決定躉購費率。經濟部今天召開審議委員會,審定價格終於出爐。經濟部表示,明年起,電業可以用外加的方式轉嫁躉購電價,估算明年大約只會影響0.4%的電價,也就是平均每戶每個月增加3.5元電費;但逐年遞增的情況下,估算十年後,電價影響程度將增加到2.6%。
風力發電業者砲轟政府沒有收購誠意,揚言不惜從台灣出走的再生能源的躉購費率,終於定出結果:
太陽光電依瓦數不同每度從11.119元到14.603元不等,風力則是從10千瓦以上每度2.3834元,10千瓦以下每度是收購7.2714元,離岸風力每度4.1982元。另外川流水力每度2.0615元,地熱能5.1838元,生質能2.0615元。
經濟部次長黃重球表示,從明年起電業可以用外加方式轉嫁躉購電價,估算明年電價影響程度約0.4%,也就是平均每戶月增3.5元電費,不過每年會遞增,估算十年後到2020年,電價影響程度將增至2.6%,也就是照當年度電價外加2.6%
『99年度大概不至於一下子那麼多,不過平均每戶每月全年大概0.4%,所以平均每戶月增3.5元。』
能源局長葉惠青強調審定價格是多方兼顧的合理結果
『多方都可以兼顧,希望有合理的結果。基本上就是希望有相當程度能鼓勵業者設置,參與我們審定會委員也有環保背景的委員,那大家一起共同討論。』
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定案,經濟部表示適用明年申設的設備,未來二十年都適用標準。至於明年底還會重新審定費率,為後年做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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