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港府清晰交待「普選」基本法
【大紀元1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靜榮香港報道)香港全體法律界的行政長官選委會委員,昨日呼籲中央及特區政府清楚保證,香港最終落實的普選,會廢除功能組別,確保不會出現徒具虛名、「普及但不平等的選舉」,否則,現在的政改方案走的就是一條歪路,他們亦將不會支持政府提出的政改諮詢文件。
資深大律師、太平紳士陳景生,代表19位法律界選委昨日發表聲明:每一個香港市民都應該認識基本法,一定是一個普遍、平等的選舉。普選是指每個成年公民在公平的原則上,享有選舉投票的權利。即一人一票,在人人平等的概念下,每個人的一票同樣重要。普選同時也包括參選權。
陳景生表示,現在有關2012政改的諮詢,只像一張金玉其外,但缺乏座標的藍圖,容易令人誤入歧途。缺乏清晰的方向,最終可能令香港在未來10年、20年間走入民主的死胡同。「特區政府應該站出來澄清這件事,因為如果特區政府將來帶領我們的普選,是一個現時功能組別的普選或加一些新功能組別普選的時候,那麼現在的政改方案走的就是一條歪路。」
循序漸進普選目標被取締
陳景生強調,不是應不應該辭職的問題,焦點是應該看將來這個政改是否能容納立法會功能組別存在。「普選不能包括功能組別,如果我們朝著這個方向走的時候,才能走出一個正確的道路。」他表示,查考基本法起草的歷史,特別是1988年4月發表的《基本法徵求意見稿》,與1989年12月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政治體制專題小組的會議記錄,均顯示基本法第68條中的「普選」的含義不應包括功能組別。他說:「『循序漸進』達至普選的終極目標,明顯地表示功能組別選舉會逐步地被取締。基本法指的「一人一票」,不是透過功能組別的間接選舉。」
陳景生指出,最近有部份知名公眾人士發表言論,認為基本法中的「普選」可解作「普及但不平等的選舉」,並由此推論功能組別可與普選並存。他們對此表示憂慮。政務司司長不但沒有反駁有關說法,更於公眾場合表示基本法並沒有說明功能組別不可能在普選後繼續存在。「政務司司長的言論,令人懷疑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意圖以現行形式或其他辦法將功能組別永久保存在基本法的「普選」內。」
要求承諾廢除功能組別
法律界選委聲明表示,除非政府堅決否定「普選」可解作「普及但不平等的選舉」的說法,並承諾廢除功能組別這個限制選舉權與參選的機制,否則所有關於2017普選行政長官及2020普選全體立法會議員的承諾不過是空話,最後香港得到的並非真正的普選。
陳景生說:「因為根據現時的規定,在功能組別選出來的立法局議員,亦都有權選特首,只是區議會互選不算平等,由功能組別去提名,再由香港市民去選,亦都不可算平等。」
最後,法律界希望得到政府清晰的解釋:「如果將來政府普選存在功能組別,現在的方案很難令人接受;如果將來的普選沒有功能組別的普選,那麼特區政府想怎樣帶領我們去循序漸進,怎樣漸漸減少功能組別,到最後清除功能組別這個障礙。」亦希望政府要清晰交待將來基本法保證的普選是哪一種「普選」。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