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4日訊】 (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灣台北報導)中資來台投資辦法98年6月修正發布,許可辦法指出,依「辦法」取得不動產權之大陸人民,可進入台灣一年總停留期間不得逾四個月。與健保法規定「自持有居留證明文件滿四個月時起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的期限相接。14日立委葉宜津質疑,中資是否買屋即可取得健保,要衛生署、移民署一個星期給予答覆。
曾為移民返台就醫的弊端,健保增列防弊條款規定,持有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台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在台灣居留之外籍、港、澳、大陸地區、華僑等人士,自持有居留證明文件滿四個月時起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議上,立委葉宜津質詢內政部長江宜樺,大陸人士取得不動產權,,一年總停留期間不得逾4個月。即表示大陸的產權人及家屬可申請健保?
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表示,這個細節確實還未和衞生署研究過。不過,「投資辦法」規定不得「逾」四個月,而健保規定居留必須「超過」四個月。
健保局業務組也表示,政策面須等移民署及衞生署給予指示。
中資有意炒樓 無意買樓
中資來台投資不動產辦法91發布,至98年6月修正,截至目前共申請35件,核准10件,包含北中南地區,總金額一千八萬元。
立委王進士說,60%的中資有意來台投資,投資不動產的就有80%,但炒樓的意願高出買樓。葉宜津也表示,中國貿易團來的不少,每次都表示帶來上億的商機,目前看來不是來購屋的。
台灣與大陸購置房地產最大的差別,就在於大陸只有土地使用權,而在台灣則擁有永久所有權。立委賴清德說,這是不對等的政策,希望內政部能重新研擬只租不售的方案。立委林育昇則建議,只售商辦大樓,住宅不須要。
陳雲林、胡錦濤買一品苑可以嗎?江宜樺回答葉宜津說,大陸人士没有設限,只要是許可辦法內限制,影響國家重大建設、涉及土地壟斷没機炒作、影響國土整體發展或危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之虞,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