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死在聖母峰上(4)
找回生活的能力
至少已是幸運
我在長庚,從六月住到十月出院,一共住了五個多月。但出院並不表示所有該動的手術都已經完成,醫師叫我過些時候還要再回去動一些小手術。
不過,能出院回家,就是件令人欣慰的事情,這也表示自己可以暫時脫離病床生涯了。
一般人出院以後,都會懷著一種病好了、準備過正常生活的心態回家,我也不例外。但回到家裡,我才發現,我的「病」根本是好不了的,我的手指、腳趾不可能再長出來了。
失去手指、腳趾所帶來的不便,在住院期間因為有看護工日夜照顧,所以感覺不出來;但回到家後,什麼事都要自己做,這才深深體會到其中的辛酸。
不要說別的,光走路就是件不太容易的事情。剛開始我完全無法站立,一心想站,但卻力不從心,就像嬰兒一樣,無法自我控制,那是因為腳部長期缺乏運動導致肌肉萎縮,支撐不了身體的重量,加上腳趾、腳後跟早已切除掉,因此經常重心不穩,只能用腳掌中間的部位走路,所以每挪出一步,都必須小心翼翼,全神貫注,否則很容易就失去平衡而向後面倒下去。又因為重心不是很穩,所以我走起路來一副搖搖欲墜的樣子,從沙發到餐桌,正常人可能只要走兩秒鐘,而我卻要十幾二十秒。
後來復健科醫生為我做了特殊的鞋墊,我才能扶著站穩,待腳適應支撐體重後,就可以一步步慢慢挪動——光是這樣便花了我好幾個月的時間,其中的甘苦,不足為外人道。
碰到要用手來做的事情就更慘了。像我練習到可以拿起毛巾洗臉,可是無法把它擰乾;我也拿得起牙刷,卻不夠力氣刷牙;可以用雙手手掌拿起書來看,但每翻一頁就要費盡九牛二虎之力。至於像打開抽屜、在地板上撿東西、穿衣服、按開電視,甚至如廁後擦屁股等這些日常生活瑣事,對我而言都不再是輕而易舉的小事了。
一九九七年為了《九死一生》的出版計畫,我開始學著怎麼拿筆、打電腦,試著將我攀登聖母峰的故事介紹給大家。一般人有靈活的五根手指頭,而我只有粗粗短短的四根,非常不方便,所幸虎口還能靈活運用,因此我一開始先用膠帶將手與筆綁在一起練習寫字,讓手部熟悉書寫的感覺,再試著接觸電腦鍵盤,雖然也常因觸鍵不靈光而按錯,但透過這樣的練習,手感越來越敏銳,最後連手機細小的按鍵也都可以控制得很好。
出書之後,我廣受大家邀約到處演講,獲得不少迴響,甚至連小學生也不例外地要我的簽名,我漸漸明白自己具有感動人的力量,希望能有機會可以「走」出去與更多的人分享。不過那時我大部分時間還坐著輪椅,離「走」還有很長一段路,所以我就去找醫生幫忙,希望能跨出那一步。
不過,我也常常會對自己目前的處境往好的方面去想。從某一方面來說,我算是幸運的了。我沒有死在聖母峰上,此其一;第二,我的手還留著一個小小的虎口,讓我可以執筆、拿筷子和打電話,算是不錯了。如果沒有它,我的生活會更不方便。第三,雖然沒有了腳趾,卻仍然能走路。我不是阿Q,人生有很多結,其實都是觀念的問題,觀念通了,結就解了。
住長庚的時候,我認識一個病友,他因為觸電,兩隻手從手肘截斷。但他不但有辦法用僅有的上臂洗臉,還示範給我看他怎麼穿衣服,令我大開眼界。每當我被生活起居的小問題弄得灰頭土臉、束手無策時,我都會想起這位病友,並重新燃起克服困難的鬥志。沒辦法把毛巾擰乾,我就用壓的,慢慢地把水分擠出來;一隻手拿牙刷使不上力,我就用兩隻手夾住牙刷。我並不是天真地以為只要努力,就可以完全駕馭自己的生活。我知道有些生活上的事情,任憑我再怎麼努力,這輩子都休想自己做得來,這時就必須依賴別人的幫忙了,但我也相信,多一分努力,自己就可以多一分收穫。
重拾相機
當出院復健情況稍微正常後,我突然又興起拿相機拍照的念頭。
因為雙手的十根指頭全都切除了,只剩下短短的虎口可以利用,所以第一個想到的是用傻瓜相機。我拉開防塵蓋,用左手托著,可是相機在僅有的掌心中搖搖晃晃,用右手去扶也無法穩定,於是我便把相機背帶繞在右手上,藉此支撐力再來扶住相機。果然左、右手同時合作,可以把相機「揪」住。
接下來只要透過觀景窗選好目標,就可以按下快門了。我先在陽台對著屋外取景,然後很自然地去按快門,這是我多年來最熟悉、最喜歡的動作。誰知道這時忽然驚覺到我沒有手指,根本無法按下快門。
我頓時傻住了,原以為操作傻瓜相機再簡單不過,但事實告訴我,沒有手指很難操作相機,心中不禁一陣悵然。我連操作傻瓜相機的能力都沒有,更遑論專業的單眼相機和大相機了。
我跌坐在椅子上,眼睛一直盯著手上的相機,腦中卻有一個聲音重複浮現:我一定有辦法按下快門。
我再三試著用右手食指的根部去按快門,由於縫在上面的皮肉來自肚子,既柔軟又沒有靈敏的觸覺,很難感覺得到快門的存在。
於是我把相機放在桌上,用左手壓住,同時用右手的半截拇指去碰觸快門。經過多次的練習,終於可以按得下了,但成功率不高,平均按五、六次才成功一次,而且,這些動作全都是在桌面上進行。如果是用雙手拿起相機擺出正常的拍照姿勢,卻連按十來次都按不到。
於是我先把相機放下,右手勾住背帶,看準快門的位置之後,再舉相機取景、按下快門。雖然如此,也不見得每次都能如願以償地聽到一聲「喀嚓」,總要試個兩、三下,但我總算是學會操作傻瓜相機了,這份小小的成就使自己覺得非常興奮。
我馬上去買了一卷底片,想好好實習一下。但要打開相機背蓋裝底片時,又碰到一道難題。相機背蓋開關的按鈕太小,任憑我用雙手的什麼部位去碰它都開啟不了,最後只好拿一支鑷子輕輕一撥,背蓋就彈開。
經過一番努力,終於用鑷子把底片順利裝上,然後就在房間內展開拍照活動。一卷底片有三十六張,我大概按了一百多次快門才照完。
我迫不及待地將拍好的底片拿去沖洗,兩個小時後懷著既興奮又害怕的心情欣賞自己的傑作。還好,大部分都還算正常,只有少部分相片因猛按快門造成相機歪斜或振動,所以影像也變得模糊不清了。
一個月後,朋友邀我參加婚禮,順便替他們拍照。我直覺反應是不能去,萬一拍不好豈不是對不起人家。但是當我知道同時還有其他人替他們拍照,便一口答應下來。因為對自己操作相機的能力已有十足信心,於是我開始練習單眼相機。雖然單眼相機比較重,又比較複雜,但是不到三天時間,我已經可以很熟練地操作了。
婚禮當天,我滿心歡喜地帶著傻瓜相機和單眼相機各一台,以及一個閃光燈赴宴。誰知道閃光燈臨時故障,單眼相機派不上用場,我只好用傻瓜相機從喜宴開始一直拍到新郎、新娘送客為止。好在傻瓜相機沒讓我失望,順利拍下所有溫馨動人的畫面。
現場所有賓客都用好奇、驚訝的眼光,看著我這位沒有手指的攝影師愉快地奔馳全場,而我的心中確實比誰都快樂。
--節錄自「寶瓶文化」《一座山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