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知名異議作家楊天水獄中病情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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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7日訊】中國知名異議作家楊天水獄中病情加重,家屬呼籲輿論關注并要求當局儘快批准保外就醫。

目前身在獄中的中國知名異議作家楊天水於日前發出家信,敘述他的身體健康情況出現惡化,并已在監獄的醫院住了一個多月。11月4日,楊天水的姐姐楊桂香女士向自由亞洲電臺表示,家屬在日前探監時,看到楊天水目前行走困難,身體異常消瘦。而 對於親屬提出的保外就醫要求,監獄方面卻一直不予理睬:

「27號之前給我們來了一封信,告訴我們他在發燒,是結核性肺膜炎、結核性腸道炎 、還有關節炎等病。我希望外界能向中國政府呼籲他能保外就醫,出來治病。說了沒有用,啥作用都不起,人家不理我們。」

楊桂香女士表示,楊天水因高燒不退被送到監獄醫院進行檢查,結果發現楊天水現患有結核性腸道炎、結核性腹膜炎、糖尿病、腎炎和高血壓等疾病,并且脫水嚴重。率先向外界發佈楊天水獄中病情消息的安徽民主人士張林進一步向本台記者介紹了楊天水獄中的狀況:

「因為楊天水這麼多年來在監獄裏面,主要是他的三個姐姐前去探望他。他的二姐癱瘓在床,他的三姐也有病。他71歲的大姐呢最近經常去看他。上個月27號的時候,到南京監獄去看望楊天水的時候,幾乎認不出他來。瘦得已經不像人樣了。後來就瞭解到楊天水就已經是在那之前住院已經大概50天了。在住院之前已經持續發燒了有一個月。本來他就患有糖尿病和關節炎,但是後來經過這麼長時間的發燒以後,他的病有發展出幾種新的病。實際上已經處在一種非常危險的狀態。所以說呢,我當時非常著急。就是向各方面發出呼籲。」

據瞭解,現年48歲的中國知名異議作家楊天水,畢業於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自1990年以來,因撰寫、發表政論文章,推動中國的政治民主轉型,先後兩次被中國政府 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判刑入獄。2006年5月16日,在一次歷時三個小時的 不公開庭審之後,楊天水被中國江蘇省鎮江市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定罪,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并剝奪政治權利四年。

安徽民主活動人士張林表示,作為政治良心犯的楊天水,長期為中國的民主進步付出了努力。他希望社會各界包括即將於本月訪華的美國總統奧巴馬能夠對楊天水的安危給予關註:

「楊天水實際上是一個非常善良、非常正直的一個作家,一個民主人士。他很多年來應該說為了推動中國的民主進步和思想自由呢付出了巨大的代價。一般的中共政策呢原則上呢是不讓囚徒死在監獄裏。他們病情嚴重的時候呢,可能給他們出獄治療。但是呢由於它這個官僚的問題,拖拖拉拉,所以他最後出獄的時候很可能就已經沒救了。所以,楊天水的這個情況呢,我覺得我們要儘可能地做出一些呼籲,特別是我提出來的,奧巴馬即將訪華,如果奧巴馬總統能夠給與一定的關注的話呢也許他可能儘快地保外就醫,從而得到一些真正有效的治療。」

楊天水是中國知名的不同政見人士,也是獨立中文筆會的成員作家。2008年4月,美國筆會將表彰和支持因維護言論自由權而遭受迫害的國際文學人士獎項,「2008年芭芭拉.戈德史密斯自由寫作獎」頒發給了獄中的作家楊天水。獨立中文筆會的前秘書長張裕表示,獨立中文筆會已向國際筆會和「獄中作家委員會」通報了楊天水的近況:

「像他這種情況本身完全就是言論罪。我們現在就是向國際筆會總部還有「獄中作家委員會」報告了這個事兒。號召國際筆會所有其他的分會更多地關注這個事兒。如果外界輿論大一些的話,這樣會引起有關當局的注意的話,希望能夠把保外就醫這個案子能夠儘早辦。」

楊天水的姐姐楊桂香女士在呼籲公眾輿論關注的同時,也希望當局能從人道主義出發,儘快批准要求保外就醫的申請。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何平的報導)

楊天水簡介
楊天水(1961年4月12日-),原名楊同彥,漢族,中國江蘇省人。
1961年出生於江蘇泗陽。
1978年10月-1982年6月,就讀於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
1982年7月-1985年9月,任教於在中國石油部第二建設安裝公司子弟學校。
1985年9月-1986年4月,任職於江蘇省地方志辦公室(江蘇省社會科學院所轄)。
1986年4月-1988年5月,任鹽城市大豐縣萬盈鄉鄉長助理。
1988年5月-1989年10月,任職於原來的江蘇省地方志辦公室。
1989年夏,參與南京地區的民主運動。10月20日,辭職。
1990年上半年,與一些同道人士,成立「中華民主聯盟」。6月1日,被捕。
1990年6月-2000年5月,被關押於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15個月)、南京龍潭監獄。在獄中,他稱自己進行了數次絕食抗爭,并患上了糖尿病。
2004年5月28日-6月12日,因「在互聯網上發表損害國家榮譽的以及不利於社會安定的文章」,被行政拘留半個月。
2004年12月24日-2005年1月24日,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被刑事拘留一個月。
2005年5月9日,遭南京公安人員搜查。
2006年5月16日,江蘇省鎮江市中級法院在丹徒區法庭,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楊天水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
2008年4月28日,獲得美國筆會頒發的「2008年筆會暨芭芭拉‧戈德史密斯自由寫作獎」(PEN/Barbara Goldsmith Freedom to Write A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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