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專訪 進口美國牛肉爭議升高,台大法律系教授姜皇池昨受訪指出,馬政府第一時間錯失爭取我方最大權益;片面設限並使問題更複雜;目前除寄望修法補救外,這類屬重大事項對外議定書,應送國會審查,避免重蹈覆轍。
他表示,台美簽訂進口美國牛肉議定書後,面對台灣社會排山倒海反彈聲浪。行政部門當時最好的處理方式,便是暫緩公告,然後回過頭向美國表達因內部壓力太大,必須再行諮商、重啟談判。
他說,這次議定書最大問題,是我們放棄自我防衛機制;不同過去的作法,未來即使發生狂牛症病例,台灣也難禁止進口。這樣的談判結果,影響健康安全,台灣國人當然不能接受。
姜皇池認為,美國是民主國家,重視民主程序,對台灣的民情也有相當掌握。我方請求,應該不會完全不顧。如今,馬政府既不願重啟談判,又以「三管五卡」對原先承諾進口內臟、絞肉片面設限,使問題更複雜,除可能違反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廿六條有關履行條約義務的規定,並觸及世貿組織相關規範。
姜皇池說,按照世貿組織食品衛生檢驗及動植物檢疫協定(SPS ),馬政府片面設限恐遭認定採行技術性干擾,造成非關稅貿易壁壘。嚴重些還會被指控是為刻意禁止進口才進行檢查,變成一種「惡意」行為。
姜皇池說,馬政府原可為安全衛生理由,檢驗進口產品。現在好像倒過來,是為了禁止才檢驗,這種作法不聰明。
對爭議升高,連美國也公開表達不滿,他認為,馬政府應先承認原來簽訂議定書的錯誤,再尋求美方諒解。並由立法院趕緊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的修正,讓後法壓過議定書,限制美國牛肉進口。
重大議定書 應交國會議決
他表示,雖然按慣例,有關涉及高度技術性與專業性的對外協定,可由行政部門即簽即效。但牛肉問題涉及層面更廣,不僅其他國家如南韓都演變成重大政治爭議,我立法院在2006年亦有須先送審決議。
因此,無論立法院的決議,或按外交部所頒「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第三條規定,內容直接涉及「國家重要事項」,應送立院審議。
姜皇池強調,進口牛肉這類重大議定書或條約等交由國會議決,才能避免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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