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欠費政院代償 台監委不以為然
【大紀元11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毅璋、林恕暉/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自總統馬英九擔任市長起積欠高額健保費補助款,昨天遭到監院通過糾正,監院認定北市府未依行政法院判決繳交積欠費用,有違依法行政原則;此外,行政執行處查封土地時,北市府未落實管理機關的變更登記,導致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只能審查查封到如國小與車站等公用土地,衍生後續爭議。
積欠補助款及利息共370億
據統計,截至今年3月底止,北市還積欠2008年度前應負擔的健保費補助款及其相關利息共三百七十億餘元。
行政院在明年預算中編列預算補助北高兩市及其他地方政府積欠健保費用一事,監委沈美真認為,此舉恐違憲法增修條文中,國家「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的規範,也排擠其他社福預算,讓外界有「會吵的小孩有糖吃」的負面印象,她「不以為然」。
北市府與中央政府之間,為此打過多次官司各有勝負,最高行政法院於2007年5月作出統一見解,即北市府應負擔相關補助款,北市府今年8月間再度敗訴確定。
沈美真表示,尊重北市府與健保局打官司的權利,但如果連公家單位都不服從法院判決,「怎麼要求人民依法院判決做事」。
只願負擔設籍北市民眾健保費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趙心屏說,市府已經與行政院達成共識,設籍台北市民眾的健保費分攤款,市府會負擔,至於欠款分期攤還也已經由八年分期攤還,改為五年分期償還,市府今年已經編列預算準備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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