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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補助款欠費 台監院糾正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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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4日電)監察院調查,台北市政府從民國88年起,即總統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開始,積欠中央健保局健保費補助款,有違依法行政原則,今天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沈美真、錢林慧君、尹祚芊提案,糾正台北市政府。糾正案文指出,北市從民國88下半年起,以營業稅改制為國稅,導致歲入及統籌分配稅款減少為由,主張依全民健保法應負擔的勞工健保費補助款,限於設籍於北市的住民,因此,只支付中央健保局開繳金額4成左右款項,沒有全數撥付。

監委表示,依中央健保局統計,截至98年3月31日止,北市還積欠97年度前應負擔健保費補助款及其相關利息新台幣370.01億元。不過,中央健保局移送強制執行的欠款,只計算至96年底,移送執行金額共計349.83億元。

糾正案文表示,北市截至98年10月13日止,有關健保費補助款爭議行政訴訟計60件,最高行政法院已於96年5月召開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提出「投保單位說」的統一法律見解,北市應根據最高行政法院的見解,支付健保費補助款;北市將自身應負擔的行政轄區外居民健保補助款,轉嫁中央健保局,有違依法行政原則。

而北市因積欠健保費補助款,經中央健保局移送強制執行,導致北市多筆土地遭查封。其中包括,台北城市文化觀光交流中心開發案、光復東村舊址公園暨停車場開發案、南港區經貿段42地號多功能辦公大樓案及萬大路眷舍基地都市更新案等土地。

但監委調查發現,北市那些土地在遭查封前,就已進行各項開發作業,但因被查封,導致後續權利金、租金收入、利息及各項稅收等損失,金額約新台幣42億餘元。

監委認為,台北行政執行處執行查封前,未實質審查土地狀況,損及公共利益;台北市政府沒有落實查封不動產管理機關變更登記,導致台北行政執行處逕自依形式審查查封,也有失當。

另外,監察院今天也一併通過監委錢林慧君、程仁宏、劉玉山提案,糾正中央健康保險局。糾正案文指出,中央健保局長期未能解決保險對象重複投保問題。

監委發現,截至民國98年7月9日止,各類重複投保人數合計3萬7198人,平均重複投保期間最長為30.6個月,健保局每月健保費收入中,約有325萬元是重複收取的健保費,其中約203萬元是投保單位及政府不需負擔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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