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大追稅」特赦期到 逾7千人自首
【大紀元11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劉菲洛杉磯報道)經濟衰退席捲全球,各國政府面臨失業率攀昇、稅收劇減的窘境,因此也越來越重視因海外避稅而流失的收入。美國國稅局對公民的海外賬戶展開「海外大追稅」行動、台灣對個人海外所得課最低稅賦,引起僑民恐慌,有人因此甚至放棄來之不易的美國綠卡、公民身份。
美國國稅局(IRS)早在今年3月就宣佈了所謂自首(Voluntary Disclosure)計劃,即擁有綠卡、公民身份者須在10月15日前主動申報美國境外銀行賬戶,否則最高將被處罰相當於逃稅額50%罰金並伴有刑事處罰。此計劃在瑞士聯合銀行(UBS)8月同意向美國提供客戶秘密賬戶信息後,嚇出了一批逃漏稅者,據IRS稱有7500多人自首。
美國國稅局加強全球查稅,華人試圖以「棄籍」、「棄卡」避稅者增多。一些大陸富人為避稅逐漸轉變對美國綠卡態度,富人家庭「夫妻異籍」者大有人在。在美國以外有資產、有收入的華人紛紛請教會計師、律師,尋求因應之道。僑界一些有關海外避稅的講座場場爆滿。
資深會計師顧衍時表示,最近到會計師事務所作放棄美國籍或綠卡諮詢的人特別多,「多得令人吃驚。」顧衍時10月初才從中國返回美國,不到1個月已接到10餘件要以「棄籍」或「棄卡」方式避稅的案子。而這類案子以前很少。
顧衍時表示,在欠稅的情況下「棄籍」或「棄卡」均無法免除所欠稅款。即使「棄籍」或「棄卡」,若當事人在美淨資產超過美金200萬元,或過去5年平均所得稅大於13.9萬者,仍需要報稅。
與此同時,台灣自明年1月1日起也將向國民的海外資產課最低稅賦。
對此,在華人聚居的大洛杉磯地區,僑界多次舉行海外追稅的研討會,以滿足僑民對兩邊課稅問題的關注和疑問。10月31日,北美會計師協會在洛杉磯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再次舉行演講,邀請了十多位專業人士為民眾解答問題。
大會主持人林清吉會計師強調:「美國國稅局提倡誠實申報。現在10月15日特赦期已過,沒有申報海外所得且自知情況嚴重的,要找專業會計師、律師諮詢,不要再省這兩個小錢。」他說:「美國稅法嚴密,但是也有申訴渠道。」他還說,因稅務原因而放棄綠卡、公民身份後果嚴重。即使放棄身份,美國國稅局也要追查過去5年的繳稅情況。同時他也提到,如果夫妻一人有綠卡,另一個人無綠卡,這樣分開報稅也不失為一個避稅的辦法。
張德芝會計師說:「美國國稅局規定每年6月30日前要申報1萬美元以上的海外賬戶,而這1萬美元是指當年最高存款額,而非年終存款額。現在特赦期已過,下面就是不要錯過明年6月30日的截止期限,因為晚報總比不報好。」
他還透露,自911發生後,政府對銀行要求更加嚴格,如果客戶有大量的現金出入,或出現與生意無關的私人電匯(Wire Transfer),銀行將作為可疑行為報告給國稅局。所以要避免這些行為以防不知不覺中被銀行上報給國稅局。
他還說,由於發生了UBS事件,現在各國的銀行在開戶時都要問客戶是不是美國公民。即便你用台灣護照開戶,也很可能被問到是否持有美國公民身份。同時美國國會還在醞釀新政策,不僅要求美國銀行在海外的分行把美國人的賬戶申報給國稅局,而且要求外國銀行也這樣做,否則將對其美國資產進行處罰。
曾在台北市國稅局擔任稅務員的台灣資深會計師呂旭明從台灣專程趕來參加演講。對於台灣政府徵收個人海外所得最低稅賦的規定,他表示「沒有那麼嚴重」。
首先海外所得是指海外銀行存款利息,而非存款本身。而且個人海外所得課稅有兩個門檻,也就是國內年所得超過新台幣600萬元以上的高所得者,而且海外所得也要超過100萬元,才有可能被課到20%的最低稅賦,而這已遠遠超出一般收入水平。
同時,呂旭明指出,台灣公民在中國的收入要併入台灣所得,不算海外所得。
當日的演講會持續了一個下午,約有500多僑民排隊入場,很多人因座位不夠只好坐在地上聆聽。事先準備的資料亦供不應求。
演講大會吸引了眾多僑民(攝影:劉菲/大紀元)
洛杉磯經文處處長龔中誠到場支持(攝影:劉菲/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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