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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集

齊崇淮:(3)獄中絕食

「反腐記者」獄中悲慘經歷系列之(三)

【大紀元11月29日訊】獄中絕食

2009年3月9日,值此北京「兩會」召開之際,我因不滿監獄方面的殘酷迫害及不作為,而奮起進行絕食鬥爭,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我被關押至滕州監獄後,被分配到三監區服刑,這個監區主要從事煤礦的掘進生產,共有170人左右,全是重刑犯「即死緩、無期等」,是煤礦最苦最累的工種,每天在井下勞動達10個小時以上,有時甚至超過20個小時,這期間不會有一滴水,一點食物供應。

井下的生產條件更是惡劣殘酷,從井口至工作地點要走18里巷道,來回一趟要跑近40里路,巷道內泥水,亂石遍地,一腳踩下去,要費很大的勁才能拔出來。有的路段,落差有10幾米,陡的地方像農村民房的屋頂那樣陡。

剛一下井,我就被安排到井下12703巷道鋪鐵路,活兒是扛鐵軌每個重約30斤,每次要扛兩根重約60斤,距離有300米,來回扛一趟,一里路還多。那天獄警下了死命令:不幹完活任何人不准上井。10幾個小時下來,我共扛鋼軌80多趟,重約五萬四千斤,行程近100里路,收工時,右肩膀被壓得血淋淋,兩條腿腫得毫無知覺。

2008年12月23日,我找到獄警劉煥永,反映了自己的身體狀況及井下勞動的強度,希望能調整一下工種,但被拒絕。這樣的苦力,我整整干了80天。

2009年1月1日,我被安排去井下12702工作面推煤車,每個班要推50車,分別是25個重車,25個空車,來回約600米。重車2000斤以上。一車推下來,渾身大汗淋漓。這樣的工作量年輕的服刑人員都吃不消,何況我是45歲的人了。我算了一筆賬,每天上下班要走近40里路,推車要走25里路,兩者相加是65里路,這就是他每天必須完成的工作量,而一年下來,走的路就是23725里,整整一個紅軍長征的路程。

幾個月下來,我的兩個膝蓋發生病變,每天疼痛難忍,左腳拇指則完全壞死,失去知覺。

2009年新年後,我向監獄提出申請,由於身體原因希望給予關照,但監獄主要負責人范廣華明確表示:「不行。」好心的服刑人員告訴我:求他們不管用,除非你死在井下。

我是這個監區年齡最大的下井人員。

幹活還能吃飽肚子,放假不幹活時,這裡的服刑人員連肚子都吃不飽。2009年1月1日,元旦放假一天,中午吃米飯,所有的服刑人員每人半碗米飯,四五塊蘿蔔丁, 望著這幾塊蘿蔔丁,我的淚水奪眶而出。

2009年1月2日中午,因為午飯不夠吃,犯人中發生「搶食」鬥毆事件,由於午飯被其他人強行吃掉,我這頓午飯就沒有吃上,但下午14:30分上工時間到了,也只好空著肚子下井幹活,這一下井,就在井下連續幹了整整21個小時,上井時,我已近虛脫。

1月3日,我就此事向監獄當局提出抗議。

2009年1月18日下午16時許,下井後,犯人「頭目」安排我去600米處扛水泥,我趕到存放水泥的地方,面對100斤一袋的水泥,都怎麼也扛不起來,沒辦法,只好回去告訴「頭目」,自己扛不起來,犯人「頭目」一聽,當胸一拳把我打倒在腳下的一灘污水裡,渾身濕透。

這已經是我來滕州監獄後,第七次被暴力毆打。

這次被打事件發生後,我即要求監獄方面嚴懲打人兇手,但監獄方面遲遲不予解決。

2009年3月9日,我被逼無奈只得以「絕食」抗爭。

齊崇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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