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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8日電)台漁業署表示,日本已向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提出通知,12月25日之後,與台灣在WCPFC公約水域內公海相互登檢;另紐西蘭、庫克群島及美國,亦與台灣在公海相互登檢。
漁業署指出,依據WCPFC第06-08號決議公海登臨檢查程序規定,台灣在中西太平洋公海作業的鮪漁船,無論是鰹鮪圍網漁船、100噸以上大型鮪延繩釣漁船,或是100噸以下小型鮪延繩釣漁船,若在WCPFC公約水域的公海遭遇該等國家合格登檢船登檢時,經船長確認為該等國家合格登檢船後,應配合檢查。
漁業署說,漁船應備妥漁業執照、漁獲報表及作業日誌等文件,接受前述檢查員登船檢查,同時應通報海巡署及漁業通訊電台轉報漁業署。
漁業署提醒業者,中西太平洋作業的鮪漁船應遵守鮪類保育管理措施,主要包括:船上備妥授權捕魚許可文件、漁船應裝設船位監控系統(VMS)並開啟運作、應詳實填寫作業情形記錄表。
還有,嚴禁對鯊魚割鰭棄身及船上鯊魚鰭與鯊魚身比例不大於5%、應裝設避鳥繩避免意外捕獲海鳥、備妥剪線器、抄網、除鉤器等工具,以釋放意外捕獲之海鳥或海龜等,此皆為登船檢查之重點。
漁業署強調,遇合法公務船舶公海登檢時,若不配合該等國家合法登檢,或登檢時被查出違規者,將遭處罰,甚至被列入非法、無報告、未管理(IUU)漁船;且對於被列入IUU名單的漁船,政府將不允許其繼續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