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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繳納11/30止 財部籲儘速繳納

【大紀元11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28日電)財政部賦稅署表示,98年地價稅已自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 (星期一)截止。財政部籲請納稅義務人儘早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或移送強制執行。

地價稅雖然不是國家稅收大宗,但是民國98年仍編列新台幣569.02億元,截至11月11日資料顯示,只徵收51.08億元,月底的徵收將是大宗。

財政部官員說,逾期繳納地價稅款者,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財政部籲請納稅義務人儘早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或移送強制執行。

官員說,納稅義務人如尚未收到繳納通知書(稅單)者,請逕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或申請補發;台灣省各縣市也可向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查詢或申請補發。

官員提醒,納稅義務人如利用銀行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者,請注意存款餘額是否足夠撥付應納地價稅款,如有不足者,請儘速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