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水費
【大紀元11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8日電)台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台灣自來水公司向民眾收取水費基本費,水費又從0度開始計價,有重複收費之嫌,且欠缺法源依據,台水應修改自來水法以符法制。
立法院預算中心在「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99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中,做上述表示。
評估報告中指出,台水公司在民國86年5月之前,採訂定基本度數收取基本水費,當用水度數超過基本度數時,就不再收取基本水費,但是用水量低於基本度數時,用戶須繳納基本水費,這樣的收費方式對於空戶來說不盡合理,且有鼓勵浪費用水的疑慮,因此台水取消基本度數改為現行的基本費制。
不過,預算中心認為,自來水法沒有規定台水公司可以向民眾收取基本費,因此收費有法源爭議,且台水公司收取基本費後,水費還是從0度開始計價,有重複收費之嫌,違反消費者權益「用多少、算多少」的使用者付費公平原則。
預算中心表示,台水如果認為有收取基本費的必要,那麼應該修改自來水法,賦予台水收取基本費的法源依據,但是在修法完成前,預算中心認為,台水應先恢復過去的基本度數的收費方式,以符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