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欠稅豪奢戶 台司委會提修法付政黨協商
【大紀元11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25日電)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積欠龐大稅款仍豪奢,相對於市井小民無法繳納遺產稅而遭限制出境,國民黨籍立委羅淑蕾等人今天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擬具相關修正草案,日後將交付朝野協商。
法務部常務次長吳陳鐶今天率領所屬出席立法院司委會,討論立委擬具行政執行法第17條修正草案等並備質詢。
質詢一開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署長林朝松因自行離開質詢席回座拿資料,引發當時質詢的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不滿,認為林朝松藐視立院,並喝斥林朝松離開,造成雙方一度僵持。後經司委會主席吳清池居中調解,林朝松公開道歉,僵持狀況始得解除。
提案部分,羅淑蕾等人認為破產法已超過16年未經修改,許多不肖人士利用法律漏洞,不僅逃避龐大債務,私底下仍能豪奢度日,因此今天提案修正行政執行法第17條,建議針對欠稅款人「具有履行義務可能」,以及日常消費豪奢的定義,主管機關應視情況明定標準。
吳陳鐶表示,法務部先前已擬具行政執行法第17條之1的修正草案,即一般所稱「禁奢條款」,明定主管機關得禁止欠稅款人做特定消費或投資的項目範圍,因此建議將立委今天的修正草案與法務部修正草案併案付審。
另外,針對欠稅款人限制住居的規定,羅淑蕾等人另提案增訂行政執行法第17條條文,建議就遺產繼承人繳納遺產稅部分,行政執行署不得因其他繼承人未繳納剩餘遺產稅款,而處分已繳納者限制出境。
羅淑蕾表示,現行法律並沒有苦民所苦,當一般民眾須繳納遺產稅時,即使已依法繳納稅款,卻可能因為兄弟姐妹等其他法定繼承人未繳稅,而遭處分限制出境,並不符合憲法所保障的人身自由權。
吳陳鐶則表示,遺產稅為繼承人的固有義務,並非繼承而來的債務,因此每一位繼承人皆共同負有繳稅義務,假使增列立委所擬具不得對其限制住居的條文,可能反而造成不肖人士惡意規避執行,因而建議不予修正。
最後經司委會決議,上述2條修正草案與法務部日前擬定的禁奢條款,日後一併交付政黨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