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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證案扁家4人認罪 盼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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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韓婕台灣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扁家偽證案,24日傳喚吳淑珍、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4人當庭認罪;但表示一審判刑過重,請求減刑,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請求緩刑。4人律師也強調一審判太重,不符比例原則,請參酌減刑。

判決違反公平性判減刑

自由時報消息,律師林志忠舉北院這些年偽證罪判決統計,認為判決違反比例原則及公平性,林志忠呈給合議庭的北院網站查詢資料,顯示2年來北院共39件偽證案,自白認罪30件,判刑1至3月16件,4至6月13件,唯一一件判10月的是累犯;不認罪的9件中,判刑1至3月、4至6月均4件,僅一件判7月,不認罪案有2件緩刑。

林志忠說,認罪案件中,有3件是弟妹替哥哥作偽證,均獲緩刑,對照陳幸妤等人也是為親人作偽證,但北院「判決比一般刑期多一倍」。檢方未表示反對減刑意見,法官則要求珍等4人再具狀表示刑度應減輕多少提供合議庭審酌。

2006年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國務費案期間,發現吳淑珍蒐集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3人的私人消費發票核銷國務費,查黑中心傳喚陳致中等三人作證,吳淑珍教唆3人向檢方偽稱「發票是代父母購買禮品送人,或代父宴客,均屬於公務支出」。

台北地檢署當初認定吳淑珍在官邸教唆子女作偽證,起訴吳淑珍等4人,北院今年9月判珍一年,判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6月徒刑,均不得緩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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