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5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香港高等法院繼續審理民間電台藐視法庭的案件。案中5人及民間電台公司被各判罰款1萬元,各付堂費5萬元,即共36萬元。但被告表明無力支付。
民間電台6名答辯人包括台長曾健成、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人,被控於去年1月因違反高院禁制令,繼續在旺角行人專區舉行論壇而被控藐視法庭,所有答辯人早前承認藐視法庭罪,但堅持今次是公民抗命。
代表政府的律師表示,今次案件涉及的訟費達140萬元,認為法庭應判處答辯人要支付訟費,以傳遞正確訊息,認為有關人士違反法庭禁令。
法官夏正民表示,被告認為憑自己的良心做事,他們亦已認罪,認為應以較闊的視野,看待訟費問題。其中一名答辯人曾健成表示,他們無法支付訟費,又認為政府用龐大的資源去打壓他們,他們寧願入獄都要繼續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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