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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偽證案 李界木魏哲和否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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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4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在9月間扁案判決後,告發前國科會主任委員魏哲和、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等11人涉偽證等案;台北地檢署日前傳喚魏哲和、李界木到案,兩人都否認犯罪。

合議庭除告發李、魏兩人外,其餘被告分別為前總統陳水扁及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友人種村碧君、扁辦秘書陳心怡、前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林德訓秘書陳慧雯、前中華紙漿董事長羅勝順與羅施麗雲夫婦、台灣水泥董事長辜成允。

台北地院的告發函在10月間分別交給特偵組與台北地檢署,雙方規劃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種村碧君、辜成允由特偵組偵辦;馬永成、林德訓、陳心怡、陳慧雯、羅勝順、羅施麗雲、李界木、魏哲和等人由北檢偵辦。

法院告發狀指出,李界木、魏哲和在北院審理時,對於是否與陳水扁討論有關龍潭工業區納編為科學工業園區等情事,都作虛偽陳述,涉嫌偽證罪。北檢承辦檢察官林漢強日前傳喚兩人說明,訊後飭回。

檢方今天指出,兩人在應訊時都否認犯罪。李界木辯稱,特偵組訊問他時,因距事發時間已久,他又被羈押禁見,無法查閱自己的行事曆或MEMO,所以印象模糊,回答的內容自己都沒有把握;北院審理時,他已查清當時的狀況,自己並沒有作偽證的犯意。

另外,檢察官已規劃訊問時程,近日內將陸續傳喚其餘被告到案,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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