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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沃士
【大紀元11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恕暉、吳正庭/綜合報導〕台北市議員莊瑞雄、劉耀仁昨天出示台北捷運公司資料,質疑金門縣政府出資替國民黨金門縣長候選人李沃士刊登捷運廣告,莊瑞雄說,縣政府竟然以公帑替特定人助選,已違反選罷法、貪污治罪條例,有賄選、貪污嫌疑,金門、台北地檢署應立刻查辦。
面對質疑,台北捷運公司一度表明是廣告公司提供資料,事後北捷公司事業處長劉文騏改口說,「是廣告公司弄錯資料,填寫內容太過簡化」,把李沃士政治獻金專戶寫成「金門縣政府」,所以提供錯誤訊息給議員。
台北捷運車站近日出現李沃士站在酒窖內廣告,莊瑞雄說,許多民眾都覺得廣告有鼓勵人飲酒的嫌疑,應該加註「飲酒過量、有害健康」等警語,卻沒有加註警語。他追查發現,竟然是金門縣政府刊登的廣告。
台北市財政局說,該廣告並未出現酒類品名,因此並非酒類廣告,應該不受菸酒管理法的規範。台北市觀光傳播局則說,尊重主管單位的看法。
莊瑞雄、劉耀仁說,根據台北市政府、台北捷運公司提供的捷運廣告刊登資料,這些廣告雖然是以「金門雙鯉公共事務會」名義刊登,刊登客戶卻是「金門縣政府」,估計廣告費約一百多萬元。
李陣營:烏龍爆料
李沃士陣營回應指出,捷運廣告是金門縣旅台鄉親後援總會具名,經費全由競選總部調度運用,怎麼說都不可能由金門縣政府出資,「根本是烏龍爆料!」金門縣政府則表示,縣府不可能介入選舉,更不可能出錢給某一候選人刊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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