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展案判刑 余政憲:後悔當時欠思慮行為
【大紀元11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20日電)南港展覽館案,台北地院今天判處前內政部長余政憲2年徒刑,緩刑5年,須接受120小時義務勞動。余政憲說,除對個人行為影響民眾對政府信任表達歉意,也後悔當時欠思慮行為。
他指出,將在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研究後續打算。
余政憲晚間發表聲明感謝家人、朋友在這段日子給他的關心與支持。他表示,南港展覽館案發生以來,多次對當時欠缺思慮行為感到後悔,也對個人行為影響民眾對政府信任,再次表達深深歉意。
他在聲明中表示,當時在前總統陳水扁夫人吳淑珍要求評審委員名單時,的確未曾懷疑背後可能涉及利益,更不知道吳淑珍與郭銓慶、蔡銘哲間有何金錢往來。
余政憲被控在南港展覽館案,受吳淑珍指示洩漏評審委員名單,與吳淑珍共犯貪污。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刑2年,緩刑5年,須接受120小時義務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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