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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展館案 余政憲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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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安芷嫻、陳亦偉台北20日電)台前內政部長余政憲被控在南港展覽館案,受前總統夫人吳淑珍指示,洩漏評審委員名單,與吳淑珍共犯貪污。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刑2年,緩刑5年,須接受120小時義務勞動。

除余政憲外,7 名被控收賄並讓特定業者在南展館案得標的評審委員,均被判重刑;包括王隆昌遭判刑 7年8個月、江哲銘7年2月、鄭聰榮8年、郭永傑7年6個月、陳博雅7年6個月、周家鵬7年6個月、王振英7年6個月。余政憲友人洪重信遭判刑1年8個月,緩刑4年。

特偵組去年偵辦扁家 4大案(國務費、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洗錢),其中南展館案將被告切割偵辦。吳淑珍的部分,由特偵組偵結;余政憲與涉嫌收賄的 7名評審委員,交由台北地檢署偵結。

特偵組去年12月12日起訴扁家 4大案,當天北檢一併偵結余政憲等人涉案部分。將余政憲及涉嫌收賄的評審委員王振英、周家鵬、陳博雅、郭永傑、鄭聰榮、江哲銘、王隆昌依貪污罪起訴。全案審理期間,檢方又追加起訴洪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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