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0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嚴修報道)曾協助四川地震受難學生父母追討的維權人士黃琦,被控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案,預計下星期一於成都法院宣判。黃琦的妻子表示,將會向法院申請旁聽,只要法院判黃琦有罪,他們一定會上訴。
代表四川大地震遇害學生父母追究豆腐渣學校的四川維權人士黃琦,自今年8月5日在成都武侯法院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秘密審判以來,一直未有宣判。代理律師北京的莫少平,星期四突然收到成都有關法院的電話通知,說黃琦的案件將在下星期一宣判。
星期四,莫少平接受本台電話採訪時說,按照法定的程序,有關黃琦的案件早就應該下判決:「我們一直在催促法院說,按照我們計算的審件你已經超過了,怎麼遲遲沒有做出判決,這個法院那邊一直就是說,要不然就聯繫不上,要不然聯繫上了就說:還在研究,沒有給予答覆,所以今天接到這個通知是比較突然的。」
早前,美國國會眾議院以426票贊成對1票反對的大比數通過議案,要求中國釋放黃琦和譚作人等兩位維權人士。美國眾議院通過的議案指,黃琦和譚作人都是有勇氣的人,為學生家長追查事件真相。議案認為,中國違反了本身《憲法》及法律程序。
據莫少平介紹,有關的「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的刑期是3年以下,下週一的宣判,將會知道黃琦會被判多長的刑期:「罪名肯定不會變,關鍵現在就是:我認定你有罪,是判你多長刑期的問題。因為這個罪本身刑期是3年以下,它不會超過3年,就是如果我認定你有罪,那麼是我是怎麼來判你的問題。比如說是判你3年,還是判你2年,還是關了多長時間判多長時間,或者是,是不是有可能判緩刑。這些都是在法律規定的限度內的,原則上它不會超出這個罪名。當然最好的是,因為我們是給他做的無罪辯護,認為你這個證據是不足的。當然,法院判決,也有做無罪判決的權力。」
大陸維權網星期四的報道指出,黃琦1999年創辦天網尋人網站,2000年6月3日,警察以「為六四鳴冤、為民運吶喊、為法輪功叫屈」為由將黃琦逮捕。2003年5月9日被成都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2008年6月10晚黃琦被秘密抓捕,一直關押至今,雖然代理律師曾與他會面,但是黃琦的家人卻一直沒有獲得見面的機會。其間黃琦身患重病也未獲准保外就醫。黃琦的父親今年9月初去世,黃琦也無法見最後一面。
黃琦的妻子曾麗星期四對本台說,她當天下午收到律師方面的通知,有關黃琦案下週一宣判的消息。因為還沒有收到法院的有關通知,她將到法院申請要求旁聽。曾麗表示,如果法院判黃琦有罪,他們肯定會上訴的:「假使要判他有罪話,那我們肯定會上訴的。我也認為這個罪名不成立,黃琦也認為他自己沒有這個罪名,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樣加在他身上的,因為就是幫助那些地震災區的家長,怎麼叫持有國家機密,災區的資料都是國家機密嗎?所以我們肯定是不會接受這個罪名的。」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