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結構債案 張平沼夫婦董事職務遭解職
【大紀元11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韻璇台北19日電)金鼎投信董事張平沼和陳淑珠因在金鼎證結構債案中涉背信,金管會今天委員會議決議將2人解除董事職務,如將來判刑確定有罪,在執行完畢3年後,才可續任相關職位。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年10月起訴張平沼等人違反證券交易法,涉嫌背信,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委員會議依照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解除張平沼等人在金鼎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職務。
金管會證期局主任秘書吳桂茂表示,若最後判決有罪確定的話,要等執行完畢3年後,才可以在投信投顧業擔任職務,例如被判1年,服刑1年屆滿後還需再等3年才可擔任相關職務。
但張平沼等人是否還是可以擔任證券業相關職務?證期局官員表示,雖然證交法中並沒有相關依據,但金管會會整體考量,個案處理。
根據檢方起訴書指出,金鼎投信在民國94年爆發聯合投信事件後,張平沼將新台幣85億元結構債賣給家族持有的競遠、匯普、鴻揚、欣鴻及盛業等公司,隨後再以結構債為擔保,向金鼎證從事約90億元的附賣回交易,使金鼎證損失1億3700餘萬元,涉嫌違反證交法。
相關文章